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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path--]文|數學老師的愿景
新舊版教材都在牛頓第三定理之后安排了一篇力分析的文章。 這篇課文的內容其實并不多,但它在小學數學學習中的地位卻非常重要。 如果這部分內容的學習和理解不深入、應用不熟練,將會嚴重影響后續內容的學習和習題的順利答題。 有些內容的教學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事實上,教材并不是單獨作為一堂課的內容來呈現的。 經驗告訴我們,對于中學生來說,一課時不可能完成這部分內容。 一般需要采取分步、分散的處理方式,逐步降低受力分析的難度。 教學設計。 針對這部分的教學,解釋以下三點。
一是新舊教材的比較。 新舊教材對這部分內容開頭的描述略有不同。 一方面,原因是本課內容在新舊教材中的位置發生了變化; :一是根據物體運動狀態的變化來分析確定物體所受的力; 二是根據各種力的特點和存在條件,從相互作用的角度來分析物體的力。 我認為新版教材的文字描述比舊版教材更好,讓學習者對受力分析有一個清晰的思路。 下面是一個分析斜坡上物體所受力的示例。 新舊版教材的文字內容完全一樣。 最后通過實例區分了斥力和反斥力以及兩種力的平衡。 新版教材分析了兔子的力,舊版教材分析了木塊的力。 本質上沒有什么區別。 應該是為了突出課程標準聯系實際的要求。 對比新舊班主任書,發現新版班主任書在這部分內容的評價和分析上特別詳細。 從這個角度來說,也可以說明新版教材更加注重這部分的教學。
其次,這部分的內容主要集中在技能的生成上。 從知識的角度來說二力平衡知識點解析,這部分內容涉及的新知識并不多,這部分內容更多的是關于生成力分析的技巧。 因為是力分析技能的生成,所以需要通過針對性的訓練來達到熟練操作的目的。 這也是這部分內容其實很重要而且教材不多的原因。 在教學中,不建議一次性進行過多的化學力分析訓練。 首先,技能的培養需要一個過程。 第二,牛頓第二定理還沒學會。 非平衡態物體受力的練習不能作為力分析的對象。 鑒于此,這部分的練習應該分散在前面的教學中,逐步深入,最終產生熟練的力分析的技能。 新版班主任書里給出了受力分析的一般步驟。 原文如下:①明確受力分析的對象; 力量是否真實存在; ③ 只畫出物體所受的力,而不畫出作用在其他物體上的斥力。
第三,我總結了受力分析的要點。 下面分享一下,供大家教學時參考。
我聽很多朋友說不懂得強行分析。 在認識了一些朋友后,我發現大部分說自己不會受力分析的朋友都是因為對物體受力分析的套路不太清楚,或者是不知道如何進行物體受力分析。 受力分析,我們來說一下如何分析物體的受力。
首先,要明確研究對象。
所謂明確研究對象,就是分析那個對象的力量。 研究對象一旦確定,就必須將該對象與其他對象隔離開來單獨研究。 像這樣,選定的對象與其他對象隔離以進行單獨的研究。 這就是所謂的隔離法。
選擇研究對象后,只分析研究對象所受的力,不分析研究對象對其他物體施加的力,即研究受力物體的力而不是力的施力物體。 力分析中通常有一定的順序。 首先分析必須受到的力,然后分析可能受到的力。 基于已知條件的推理將假定存在的力一一消除。 諸如重力場之類的物體必須受到重力的作用。 當兩個物體相互接觸時,它們之間可能存在彈力,也可能存在摩擦力。 這個時候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是否有這樣的力量。
有時題目中明確要求分析物體A的受力,而隔離物體A后很難或不可能分析物體A的受力,此時就需要分析物體B的受力,即與物體A“連接”。這些方法稱為研究對象的變換法,即通過物體B間接分析物體A的力。變換研究對象是分析力時常用的技術之一一個物體的。
很多朋友在分析物體的受力時,不知道什么時候應該研究單個物體,什么時候應該把多個物體當作一個物體來研究。 雖然很簡單,但是只要明白你要研究的力必須是研究對象所受的外力,即通過合理選擇研究對象,就足以使要研究的力變成研究對象所受到的外力。
二是明確運動狀態。
在分析物體的受力時,需要明確研究對象的運動狀態,物體處于平衡狀態還是不平衡狀態,如果處于平衡狀態,則研究對象所受的合力等于0,為不平衡狀態。 物體所受到的合外力不為零,其方向與加速度方向一致。 合力等于加速度與研究對象質量的乘積。 例如,兩個物體A、B疊放在水平地面上(A在里,B在下),水平拉力作用在B物體上,使A、B一起移動。 如果A和B以共同的勻速運動,則A和B之間一定沒有摩擦力。如果A和B以勻加速運動,則A和B之間一定有摩擦力,并且A上的靜摩擦力的方向與運動方向相同。 摩擦力等于 A 的質量除以加速度。
最后,必須澄清化學條件。
分析物體的受力時,必須明確化學條件,不同條件下受力條件不同。 化學條件一般分為已知條件、隱含條件和臨界條件。
所謂已知條件,就是問題中明確給出的條件。 例如,如果物體在不光滑的水平表面上移動,則這種不光滑是已知的條件。
所謂隱含條件,就是一些不直接給定的條件,必須通過已知條件推演得出。 例如二力平衡知識點解析,物體在斜向下的拉力作用下沿水平地面做勻速運動。 這里的勻速運動是已知條件。 這個條件可以得到物體處于平衡狀態,即所受到的合外力為零,物體與地面之間必然存在摩擦力。 由此推論可知,物體受到摩擦力的作用,而這個摩擦力就是蘊涵條件。
所謂臨界條件(邊界條件)就是這個條件是區分不同力或不同運動狀態的分界點。 例如,物體在斜向向下的拉力作用下沿水平地面移動。 這種沿水平地面的運動是關鍵條件。 沿著水平表面移動的物體可能有也可能沒有與地面相互作用的彈力。 如果它以勻速直線運動,那么一定有彈力與地面相互作用; 如果不是勻速直線運動,則可能有彈力,也可能沒有。 當拉力垂直方向分力等于重力大小時 物體與地面之間不存在相互作用彈力,并且當拉力垂直方向分力大于重力時,物體與地面之間必然存在相互作用的彈力。 在力分析中,常將蘊含條件和臨界條件結合起來分析研究對象的力。 總之,在分析力時,需要選擇研究對象,確定運動狀態,明確化學條件,這樣才能對研究對象進行正確的力分析。
力分析技能是解答化學問題的關鍵,希望在教學中能夠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