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
1.定義:質量是衡量物體慣性的物理量。 質量是決定物體在受力時改變其運動狀態的難易程度的唯一因素。 因此初中物理密度,質量是描述物質慣性的物理量。
2.性質:質量是物體的基本屬性。 它不隨物體的形狀、狀態和位置的變化而變化。
3.單位:在國際單位制中,質量的單位是千克。 其他常用單位包括噸、克和毫克。
4、測量:常用的測量質量的工具有桿秤、箱秤、臺秤、電子秤、天平等。實驗室常用托盤天平測量質量。
5.相關公式
密度計算公式:ρ=m/V
重力計算公式:G=mg
牛頓第二定律計算公式:F=ma
質能關系方程:E=mc2
密度
1、定義:某種物質單位體積的質量稱為該物質的密度。
2、性質:密度是反映物質固有性質的物理量,是物質的特性。 這一特性表現在:當體積相同時,不同物質的質量不同; 或者當質量相同時,不同的物質具有不同的體積。 因為密度是物質的屬性,所以物質的密度與由該物質構成的物體的質量或體積無關。
3、計算公式:ρ=M/V。
4、單位:國際單位kg/m3,常用單位g/cm3
5、與外界條件的關系:物體通常具有熱脹冷縮的性質,即當溫度升高時,體積變大; 當溫度降低時,體積變小。 質量與溫度無關,因此當溫度升高時,物質的密度通常會變小,而當溫度降低時,密度會變大。
6. 密度測量
測量固體的密度
(1)測量密度比水大的固體物質的密度
用天平稱量固體的質量,用量筒用排水法測量固體的體積。
(2)測量小于水密度的固體物質的密度。
使用天平稱量固體的質量。 使用排水法測量固體體積有兩種方法。 一是用細長的針或細線將物體壓入水中,通過排開水的體積來測量固體的體積。 第二種是在固體下面綁一個密度大于水的塊,比如鐵塊。 使用鐵塊將固體浸入水中。 鐵塊和固體排開的水的總體積減去鐵塊的體積等于固體的體積。 測量固體的質量和體積后,使用密度公式求出固體的密度。
測量液體的密度
(1)一般方法:用天平測量液體的質量初中物理密度,用量筒測量液體的體積。 使用密度公式求出密度。
(2)當液體的體積無法測量時,在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求助于水。 水的密度是已知的。 當體積相等時,兩種物質的質量比等于它們的密度比。 我們可以利用這個原理來進行測量。
7、密度的應用
利用密度知識,可以識別物質并計算物體的質量和體積。 長度、面積和體積可以使用天平間接測量。 使用刻度,量筒可以間接測量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