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楊凌示范區考試管理中心(自考辦公室)、西安教育考試中心:
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4月、10月兩次舉行。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8]238號)精神,現現將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事務的有關事項通知給你們。 如下:
1. 注冊
(一)注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教育程度,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報名。
(二)報名及繳費時間
上半場
報名時間:3月5日8:00-3月11日18:00
付款時間:3月5日8:00至3月12日18:00
下半場
報名時間:9月5日8:00-11日18:00
付款時間: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報名方式
考生可登錄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門戶網站,進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服務平臺”,或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打開“自學考試”欄目,進入“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門戶”,詳細閱讀自學考場規則、違規處理法律法規、答題須知及誠信考試承諾書,確認“我已閱讀并接受以上條款”,然后按照流程提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注冊和付款。
1、首次報名考試的考生應在本次考試報名開始后5天內進行網上報名、拍照、收集信息、確認信息。 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將生成考生預登記號(可打印)。 考生可憑預登記號和身份證到市(區)考試機構指定地點拍照、領取身份證信息,并確認信息。 信息確認后,系統生成考生準考證號。 考生憑準考證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密碼為報名時設置的密碼),按照流程提示完成報名。 《準考證》由各市(區)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領取。
2.當前考生無需報名、拍照即可參加考試。 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流程提示完成報名。 省內跨市(區)報考的考生無需重新報名,但報考后須到報考的市(區)考試中心申領《準考證》再次。
3、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繳納報名費每科26元。 所有申請費均通過網上銀行支付。 考生須于報名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日后一日內繳納費用。 注冊完成即確認付款成功。
只能使用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進行支付: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上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 未持有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考生應提前辦理相關業務。
(四)考場布置
1.各市(區)考試機構應在報名截止后10日內完成考場安排、試題統計等工作。
2、每個考場(標準考場)30人。 為了節省成本,不同科目的期末考場可以合并。 合并考場原則上不超過3門課程。
3、考生須在考試前10天自行打印考試通知。
2. 考試時間
上半年:4月13日、4月14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下半年:10月19日、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三、接收試題、提交試卷的時間及要求
(一)領取試題時間
上半年:4月11日
下半年:10月17日
(二)試卷提交時間
上半年:4月15日
下半年:10月21日
試題、試卷的運輸和交接嚴格遵循《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規定》(教考[2014]2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英語作文,狠抓責任落實,確保考試安全。
確保國家考試安全穩定是各級教育考試機構的重大政治責任。 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的具體體現。 各市(區)要始終把維護考試安全穩定放在第一位。 主要負責同志必須親自抓大、層層負責,把考試安全責任落實到考試機構、考場和所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陜西省全國教育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招委[2014]1號)精神,充分發揮聯防聯控聯管工作機制并積極加強與公安、保密、非委、宣傳、衛生防疫、交通運輸等部門的認真部署落實,大力營造良好的審查環境,堅決杜絕各類違法行為。排查安全隱患,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嚴格考試管理,加強教育培訓,確保措施到位。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進一步規范考點設置加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點管理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4]120號)要求,所有考試必須在公立學校的標準化考試中心安排。 確保考點設置規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 各考點必須提前維護視頻監控設備,以保證視頻圖像質量。 考試時,整個考場必須錄像,錄像必須保存半年以上。
按照規定嚴格選拔和錄用考試人員,對其進行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警示案例教育以及安全保密、考試管理、操作流程等考試業務培訓,切實提升考試人員素質。提高法律意識、危機意識、責任意識,通過高科技手段提高考試管理水平和防范、識別作弊能力。 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各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和考試中心、考試中心和工作人員要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考點必須設置考場至考場的“封閉式”專用通道。 監考人員收到試卷后,必須通過專用通道直接進入考場。 整個過程必須在考點相關考試人員的監督下。
(三)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各市(區)要把試題、試卷安全作為“頭等工程”。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級教育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對地方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題、試卷的安全保密全面負責,加強監管。 檢查確保各項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工作責任落實到位,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
試卷保密室和分發區域至少安裝2個攝像頭,確保監控區域無盲點且全覆蓋。 使用過程中必須記錄整個過程。 考試前,必須配合當地公安、保密部門對所有存放試卷的保密室進行嚴格檢查。 嚴禁將不符合標準的試卷存放在密室。 試卷保存期間,每6小時回放一次保密室監控錄像,并立即回放試卷發放地點的監控錄像。 教育紀檢部門負責對監控錄像進行定期回放和檢查,并制定《自學試卷存放分發及監控錄像回放記錄表》(見附件)。 監控錄像及回放記錄表由市(區)檢查機構保存。 視頻資料須保存半年以上,并接受省內抽查。
(四)嚴格考試紀律,加大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各市(區)要加強對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和考生的法律法規教育和廉潔教育。 結合實際,采取多種有效形式,積極營造“誠信守法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 加大對《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的宣傳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修正案九),并與考生簽訂誠信協議考試承諾書,明確告知考生,違紀作弊將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嚴重作弊的,給予涉嫌違法。
考試管理采取“人防與技防”并舉,加強考生入場時的身份識別和考生攜帶物品的核查。 同時,將對所有考試人員進行違禁物品檢測(手機、相機、攝像頭、掃描等設備)。 利用無線信號檢測、屏蔽等手段,重點預防和打擊考場內外利用無線電設備串通作弊、有組織的團伙作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考試公平。
各市(區)考試機構、各考試中心必須設立舉報箱和舉報熱線,并在考前向社會公布。 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由市(區)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繼續收集考生筆跡信息和篩選報名數據。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筆跡信息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5]127號)要求,各門課程考試考生筆跡信息將被采集。與合格的課程成績一起記錄在考生的考試狀態檔案中。 。 考生必須按要求填寫筆跡信息,否則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2018年考試中,仍有部分考生未按要求填寫筆跡采集信息陜西考試信息網,導致考試成績無效。 請各市(區)要求監考或派專人核對,督促考生完整、規范填寫。
每次考試前夕,省內都會發布教育部提供的報名資料篩選信息。 請各市(區)考前一一聯系考生,宣傳考試紀律和處罰規定。 同時,考試過程中將加強身份核實和篩查。 、確保考生身份證件信息與本人完全一致,避免代考。
(六)完善應急預案,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各市(區)要參照《陜西省教育考試應急預案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演練,提高考試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 考試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暴力恐怖威脅、疫情蔓延、失密、泄密、大規模舞弊、安全突發事件等情況,應立即啟動預案,妥善處理陜西考試信息網,確保考生人身安全,考試人員和考試安全。
(七)嚴格執行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各市(區)要做好考試期間執勤安排,加強對執勤情況的監督檢查。 從收到試題到考試結束后交卷,必須在每天18:00之前通過QQ工作群或傳真(029-)向省考試管理中心報告試卷安全狀況; 考試期間,每次考試結束后,須通過QQ工作群或傳真(029—)向省考試管理中心報告考試實施情況。 發生緊急情況必須盡快直接向省考試管理中心和當地主管部門報告。
附件:自學試卷存儲分發及監控錄像回放記錄表
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
2019 年 1 月 24 日
附件【附件:自學試卷存放及分發監控錄像回放記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