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10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定于10月22日至25日舉行,考生參加考試時應注意什么? 讓我們來看看考試前的一些提示。
一、關注防疫要求,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1、考生須辦理《四川天府健康通行證》。 從考試前第14天開始,必須做好個人防護,每天自行測量體溫、記錄和監測健康狀況。 任何身體異常都必須及時診斷和治療。
2.考生須持續關注參考地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及公眾號發布的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要求,關注短信通知,及時了解疫情變化。參考場所的防疫規定。
3.考生必須自覺配合和遵守當地最新防疫考試規定,并按照參考地區最新考試防疫規定做好核酸檢測等考前防疫準備,以免無法參加考試。因未遵守防疫準備而正常參加考試。
2、提前準備考試材料并到達考點
1、考生須按要求持有《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健康碼》、《通訊行程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時限以疫情防控為準)參考地規定,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均可)》參加考試,證件不齊全或遲到超過15分鐘的四川教育考試,將不被允許進入考場。建議考生熟悉提前了解考點和考場情況,提前了解天氣情況,規劃住處與考場之間的路線和出行方式。
2、考生應自備考試所需的2B鉛筆、黑色記號筆、橡皮等文具用品。 嚴禁攜帶手機等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器、存儲器、錄音播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 對于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具有程序存儲功能。
3、考生進入考場時需接受健康檢查、身份核驗、違禁物品檢查等。 建議前往考試時盡早出行,并在考試前一小時到達考點,以免延誤考試。
3、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加考試
1、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和防疫規定,自覺服從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不得擾亂考場和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如有考試作弊違反紀律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處罰。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和《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將嚴肅處理四川教育考試,并將違法行為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歸檔和候選人畢業登記表; 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2.考生不得早于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到達。 考試最后時間一到,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和答題紙放在桌上。 嚴禁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3. 所有考試均在標準化考試中心進行。 考場將實行全覆蓋英語作文,并全程在線監控和記錄。 監控錄像及事后錄像回放將作為審查違規行為的認定依據。
4、考試結束后,考生應按照監考人員的指揮有序離開考場,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得擁擠或無故滯留在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