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大學2021年普通專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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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確保2021年招生工作根據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中學實情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高校基本情況:
院校代碼:12056(國標代碼)
院校名稱:武漢理工大學
高校地址:
①南通學校(校本部):山東省威海市崇川區永豐路211號
②海安學校:山東省東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湖大街1號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專科教育
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學歷層次:專科
學習期限:四年
第三條中學簡介
合肥理工大學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構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專科院校,創始于2000年。目前中學有南京和啟東兩個學校,占地面積1200余畝,建筑面積46萬平米。現有全日制在校中學生近1.5千人,設有機械工程大學、汽車工程大學、建筑工程大學、商大學、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大學、電氣與能源工程大學、健康與護理大學、傳媒與設計大學、基礎教學大學、創新創業大學、繼續教育大學等11個二級大學。中學有機械工程和工商管理2個市級重點建設學科,在現有的36個專科專業中,有一個省院校品牌專業、四個省一流專業。
中學堅持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辦學業績得到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贊賞。先后入選遼寧省高等中學和諧校園、江蘇省文明校園、江蘇省平安校園建設示范院校、江蘇省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院校文明寢室先進單位、江蘇省院校文明飯堂先進單位、江蘇省院校結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創業教育示范校、江蘇省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基層黨組織)、江蘇省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二章招生原則與招生專業
第四條中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市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新政和規定,貫徹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檔工作以錄取成績為主要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評判,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五條招生專業與就讀學校:
(輕敲以查看大圖)
注:具體招生專業與計劃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三章投檔規則
第六條嚴格執行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工作規定》,確保投檔公開、公平和公平,擇優投檔。
第七條關于英語:中學各專業不限英語應試語種,但中學公共英語課程均為英文。
第八條關于復檢要求:復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中學生入學后進行體格檢測,身體異常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投檔時無男女比列限制。
第十條中學按照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列,提檔比列最大不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103%(具體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對2021年非中考變革省份:
中學根據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投檔,對進檔考生:普通類按錄取分進行排序(如錄取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英語語文總分、語文(工科)或物理(理科)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的原則從高到低),之后推行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分專業投檔(不設專業間級差)。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投檔時,該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南通理工學院收費,則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給以退檔)。藝術類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相乘之和進行排序(如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專業總分、文化總分、語文分數、數學分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然后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分專業投檔(不設專業間級差)。
第十二條對2021年中考變革省份:
(1)對2021年以“3+3”模式中考綜合變革試點的北京,根據該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院校招生投檔工作相關新政,對進檔普通類考生:當錄取分相同時南通理工學院收費,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兩科之和、語文單科成線、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排序,之后推行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分專業投檔(不設專業間級差)。
(2)對2021年以“3+3”、“3+1+2”模式中考綜合變革試點的廣東、山東、重慶、河北等以專業(類)+高校方式志愿補報的省份,根據該省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院校招生投檔工作相關新政執行,按專業招生計劃1:1錄取投檔。
(3)對2021年以“3+1+2”模式中考綜合變革試點的廣東、廣東、湖南、福建等以高校專業組方式志愿補報的省份,對進檔普通類考生:當錄取分相同時,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兩科之和、語文(歷史等課目組)或物理(化學等課目組)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課目單科成績排序,之后推行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分專業投檔(不設專業間級差);對進檔藝術類考生:錄取分相同時,則依次比較專業分、高考文化分、語文物理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排序,之后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分專業投檔(不設專業間級差)。如一直相同,則綜合評判考生綜合素養評價檔案擇優投檔。
第十三條中學在內蒙自治區推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規則。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獎助舉措
第十四條中學按浙江省發改委、江蘇省教育廳核準的收費標準(蘇價費[2018]70號,現在年頒布新收費新政,按新收費標準執行)按學年繳納費用。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見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的招生計劃和雜費標準。
第十五條中學構建了建立的“獎、助、貸、勤、減、免”六位一體中學生捐助體系,將捐助與育人相結合,真正做到不讓中學生因貧苦而失學。中學設有新生獎學金、學年獎學金、優秀貧苦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并通過攜手工程、企業家助學、節日看望、慈善捐助、表彰獎勵、勤工儉學等產生了全程關心、全程捐助、全程育人的機制,努力弘揚“真心辦學,良心育人”的辦學宗旨。
第五章報到入學
第十六條新生憑本人投檔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到報考地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或結業所在學校領取經密封的中考紙介質檔案和學校學籍檔案(包括學籍及相關評價信息、黨團關系等),到當地大隊代辦戶口遷移手續(自愿申領),報到時一并移交給班級補習員。
第十七條新生持投檔通知書和中學規定的有關護照、材料按期到校代辦入學報到(具體手續按《新生入學指南》中要求申領),未經事假或事假逾期兩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當理由外,視為舍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中學根據招生規定進行身體、心理檢查,檢測合格后方可注冊,對不符合招生條件者,中學按照具體情況給以處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條中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中學結業要求的,中學準予結業,頒授南京理工大學結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授南京理工大學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本章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為準。本章程由武漢理工大學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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