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考試中心:
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錄取資格的申報和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應用對象
符合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具體錄取照顧政策請參見《福建省關于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高考加分及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的通知》(閩招生委[2017]10號),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和英勇犧牲人員,因公致殘一級至四級的公安干警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育事業的通知》,申請入讀普通高等學校落實《公安英雄和因公致殘公安民警子女優待》(政政[2018]27號)。
2.申請方法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2018年4月23日至26日期間向現場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報名時須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保育資格考生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福建省普通高考保育資格考生報名須知》)的《申報須知》《報名表》),其中: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復審申請表》(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考生還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證明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報名表》和《報名表》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數字化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下載,并如實填寫。
3.審查程序
(一)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兩名以上在職國家工作人員負責對申報的招生照顧項目和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經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后,按要求填寫《福建省普通高考招生保潔資格考生名單》(附件4,以下簡稱《名單》), 《名冊》應當在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網站上予以公示,同時通知相關學校在校園公告欄上同步公布護理資格考生的錄取信息。 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于2018年5月7日前通過“高招管理系統”完成信息錄入工作,并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經審核確認后,各申請人的《報名表》、《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須由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復印并保存2年備查。
(二)各區、市、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結果進行審核匯總并在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網站上公布,并通過“高中招生管理系統”將審核結果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系統”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之前。
(三)省教育考試機構新聞辦公室于2018年5月15日前打印網上審核結果,送設區市和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設區市、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2018年5月18日前將上述材料每頁加蓋公章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新聞辦公室,并提交紙質《名冊》1份(每頁簽字并加蓋公章)以及市、縣兩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示頁面的網址報省教育考試機構總招考辦公室。
(四)省教育考試院將各區、市、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核定的最終數據在門戶網站公示。 公示后無異議的考生,可享受相應的錄取關懷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普通高考招生保育資格的申請和審核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 各地要專門組織一批熟悉政策、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的在職國家工作人員,開展普通高考考生的審核工作,建立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完善審核工作責任制,加強部門協作,細化工作分工,嚴格審核把關,切實做好審核工作。申請并審查轄區內合格候選人的資格。 少數民族考生錄取資格審核和照顧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民宗廳、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的通知》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民教教[2010]18號)相關規定執行。 其中,凡申請享受普通高考文科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必須符合集中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認定條件。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地學校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普通高考錄取關懷政策的宣傳解讀。 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通過班會、張貼公告、校園網站、宣傳欄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咨詢活動,及時告知考生普通類的申請時間和申請方式。關心高考錄取資格福建教育考試院登錄,防止漏報。 , 誤述。
(三)深化信息披露。 各地要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項公開要求,通過指定信息公開渠道及時公開保育資格招生考生相關信息,并將公開信息保留至當年8月底,接受考生、學校的監督和社會。 信息公開工作要確保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發布內容及時。 披露必須根據護理類型進行分類。 披露信息必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高中、招生照顧項目、發證機構及證書編號、審核單位。 、審稿人名單等
(四)暢通投訴渠道。 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網絡、電話、信函等一體化舉報申訴工作平臺,在公共場所或網上頁面公布有效舉報申訴受理渠道,并提供舉報郵箱、電話、單位等。接受報告和郵寄地址。 按照《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規定,對考生的舉報、投訴,必須進行調查核實,妥善處理。
(五)嚴格工作紀律。 各地要建立健全收治、護理資格審查責任追究制度,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落實落后查處和責任追究。 對考生偽造學歷加分等行為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公職人員違紀違紀的,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請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轉發本轄區相關高中學校。
附件:1.福建省普通高考招生保育資格考生申請須知
2.福建省普通高考招生保潔資格考生登記表
3.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復核申請表
四、福建省普通高考招生保潔資格考生名單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8 年 4 月 14 日
附件1 福建省普通高考招生保育資格考生申請須知
1.個體戶退役軍人候選人
考生須持《報名表》及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原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核實,辦理登記程序。
2.2015年1月1日前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高中教育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高中學校應屆畢業生。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與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日小科學家”頒獎活動或全國中小學生計算機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學研究項目奧林匹克獎獲得者、國際高中級重大體育比賽團體或個人項目前六名獲得者、全國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獲得者、省青少年科技創新獎獲得者競賽(13個學科)創新成果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考生須持《報名表》及獲獎證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向所在學校申報。 學校審核證明并蓋章(須附證明復印件,送學校的復印件上注明“原件”并加蓋公章),并派專人遞交至縣(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并蓋章后,到考生處進行報名。 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辦理報名手續。
3. 少數民族候選人
考生須持有《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復核申請表》、《報名表》、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并蓋章后,考生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驗證和注冊程序。
4、臺灣省考生
臺灣省籍考生是指祖籍為臺灣省、具有我省戶籍的考生。 考生持《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原件到戶口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核并加蓋印章,然后到縣(市、區) ) 報名確認點所在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核實。 并辦理登記手續。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為歸僑子女。 華僑是指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福建教育考試院登錄,他們的子女稱為華僑子女。
歸僑:考生應攜帶《報名表》、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僑務辦公室核發的考生歸僑身份證明原件。設區的市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核實、報名手續。
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持《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戶口簿、區、市僑辦出具的證明原件。 (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注冊手續。
6、烈士子女候選人(公安烈士子女除外)
考生應攜帶《報名表》和《烈士證》原件,以及烈士與考生關系證明,到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后,到縣(市、區) ) 報名確認點所在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報名。
7、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因公殉職、因公致殘一級至四級的公安干警子女的考生。
省公安廳政治部負責信息收集。
8、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省高中階段優秀學生稱號的高中學校應屆畢業生; 服兵役期間榮獲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考入戰區(原軍區)的退役軍人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
考生須持《報名表》、獲獎證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辦理報名手續。
9、2015年1月1日前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稱號的高中學校應屆畢業生。
考生須持《報名表》、獲獎證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辦理報名手續。
10、平時榮立二等功、戰時立三等功以上軍人的子女、一等至四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駐扎軍人的子女國家確定的三類及以上困難偏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在解放軍總部指定的二類及以上海島工作20年以上的軍人子女,軍人子女在國家指定的四類及以上困難偏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指定的特殊海島上工作10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享受飛行服役。 或停飛不滿一年或達到最高飛行年限的飛行員子女、在船舶上工作20年以上的軍人子女、在船舶上工作20年以上的軍人子女、在航空航天和核相關職位上工作了總共15年。
考生應到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領取相關表格,報省軍區政治部審核,并辦理報名手續。
11. 退出現役的候選人
考生須持《報名表》和士兵退出現役證明原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審核、報名手續。
12、殘疾人人民警察候選人
考生須攜帶《報名表》、《殘疾證》、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到報名確認點所在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審核、核實,和注冊程序。
13.5A級青年志愿者候選人
考生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報名手續。
注:1.考生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機構門戶()-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和《報名表》,或到當地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代收。
2. 點擊此處下載《報名表》和《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