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高等學校、各有關中等職業學校:
為做好我省2024年五年制綜合性高職院校(簡稱“五年制”)和“3+2”分段式高職院校(簡稱“3+2”)招生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4年“五年制”“3+2”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簡稱中考)的考生。
2. 結果和臨界點
“五年制”和“3+2”招生錄取采用中考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品德與法律、歷史、體育和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滿分為730分,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設定為200分。
3. 網上志愿者報名
1.報名時間:7月18日至7月22日。
2.報名方式:考生登陸“河南省職業教育一條龍培訓招生服務平臺”(網址:)(簡稱招生服務平臺)在線填報申請。“五年制”和“3+2”設有兩個順序申請,每次申請一個學校、1至5個專業,需確認是否同意學校專業間調整。考生在擇校時應詳細了解相關學校的錄取規則和要求。
四、入場條件
(一)招生工作于7月23日啟動。按照“招生院校具體負責、招生考試機構落實督導”的原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招生工作,實行遠程網絡招生,各相關院校采取遠程異地招生方式開展招生工作。招生計劃調整將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執行。招生院校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院校招生錄取情況進行相關解釋。
(二)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確定的高校招生總計劃和考生意愿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按1:1.2的比例對考生進行備案。高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和錄取細則擇優錄取,并于7月30日前報送擬錄取結果。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審核高校報送的擬錄取名單,并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補齊高校空缺計劃分數線上剩余學生的檔案,直至填滿高校招生計劃。對備案比例有要求的高校可申請調整備案比例。
(三)省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對招生院校的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四)考生電子檔案是新生入學的主要依據,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志愿者信息、成績信息等。
(五)如招生院校分數線學生人數不足,省教育考試院將匯總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時向社會公布志愿填報時間。考生填報志愿時間和相關工作安排將在招生服務平臺上公布。已錄取“五年制”或“3+2”的考生不得填報志愿。
(六)各招生院校根據省教育考試機構審核批準的錄取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院校印章,寄送被錄取的考生。
五、工作要求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高校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招生政策,規范招生管理,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未經河南省教育廳批準,不得組織招生留學之路,嚴格按照招生程序進行,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考生報名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招生機構與考生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為招生機構和考生提供業務指導、政策咨詢等支持服務,使廣大考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名辦法等。
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升學愿望,任何人不得取代、干涉考生選擇學校。
6. 費用支付
根據豫教財[1998]102號文件規定,“五年制”、“3+2”招生院校每生應交納入學金50元。開戶名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河南省分行鄭州福田大廈支行,賬號:,行號:3,繳費時請務必在備注中填寫:“五年制”、“3+2”入學金。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