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粒二象性也許是整個物理學中最強大但又違反直覺的想法之一。它指出,每當量子粒子在空間中自由傳播而未被觀察和測量時,它的行為就像波一樣。,不僅會與其他量子發生衍射和干涉,還會與自身發生衍射和干涉。然而,每當同一個量子被觀察和測量,或被迫以揭示其量子態的方式與另一個量子相互作用時,當粒子沿非線性方向移動時,它就會失去波狀特性,行為就像粒子一樣。這種現象最早在 20 世紀初涉及光的實驗中觀察到留學之路,現在已知它適用于所有量子,包括電子甚至原子核等復合粒子。
但波粒二象性的故事并非始于 20 世紀初,也并非終結于 20 世紀初,而是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艾薩克·牛頓時代。這一切都始于一場關于光的本質的爭論。這場爭論一直懸而未決(盡管雙方在不同時期都宣稱自己“勝利”),直到我們開始理解現實的量子本質。雖然波粒二象性源于宇宙的量子本質,但人類如何發現它卻充滿了神秘的故事。
克里斯蒂安·惠更斯 ( ) 巧妙地將看似簡單的平面波(如光或水穿過部分遮擋的障礙物)設想為一系列以球形向外傳播的波,這些波相互疊加。波動力學這一思想不僅適用于水波等標量波,也適用于光和粒子。
惠更斯:光是一種波
想象一下波浪在水中傳播,例如在海洋中:它似乎以特定的速度和特定的高度線性移動,只有當水深減小并撞擊海岸時才會發生變化。球面波不是線性的、連貫的實體,而是在傳播過程中相互疊加(如上圖所示)
惠更斯注意到干涉、折射和反射的存在,并發現它們適用于水波和光,因此他推測光也是一種波。這是首次成功解釋水波和光波的線性和球面波傳播。然而,惠更斯的工作也有局限性,包括但不限于無法解釋為什么波只向前傳播而不能向后傳播,無法解釋“邊緣效應”,也無法解釋衍射發生的原因和方式。他的光概念無法解釋。解釋偏振的存在,當陽光從水體反射時很容易觀察到偏振。
光是一種波的想法是由惠更斯提出的,并在整個歐洲大陸廣為流傳,但由于更有名的競爭對手的存在而局限于該大陸。
牛頓:光是粒子
1704 年,牛頓發表了他的論文《光學》,該論文基于他于 1672 年首次提出的實驗。牛頓將光描述為一系列射線或微粒,而不是波,它們的行為方式類似粒子。這是從進行的實驗中直接推論出來的,重點是折射和衍射現象。通過將光穿過棱鏡,牛頓首次證明了光不是“白色”,而是通過與物質的相互作用改變顏色,而白色光本身是由光譜中的所有不同顏色組成的。
他嘗試使用棱鏡和透鏡進行折射,使用間距很近的玻璃板進行衍射,以及使用各種顏色的光和顏料粉末混合在一起進行顏色混合。牛頓是第一個創造“ROY G.BIV”調色板的人,他表明白光可以分解為紅色、橙色、黃色、綠色、藍色、靛藍和紫色。牛頓也是第一個意識到我們看到的顏色是由光的各種成分組成的。通過選擇性吸收、反射和透射產生。
楊氏雙縫實驗
在整個 18 世紀,牛頓的思想在世界各地廣為流傳,對伏爾泰、本杰明·富蘭克林和拉瓦錫等人產生了重大影響。但在 18 世紀末,即 1799 年至 1801 年,托馬斯·楊開始對光進行實驗。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對光的理解取得了兩項重大進展。
第一個,也是最著名的進步如上圖所示:楊首先進行了所謂的雙縫干涉實驗。通過將單色光穿過兩個間距很近的狹縫,楊觀察到了一種只能用波動行為來解釋的現象:光在其產生的圖案中產生建設性和破壞性干涉波粒二象性原理,方式取決于光的顏色。楊通過定量研究進一步證明,我們感知到的光的顏色實際上是由光的波長決定的
雖然牛頓的光概念仍然有其優點,但很明顯波粒二象性原理,光的波動理論也有其優點,并且取得了牛頓粒子理論所沒有的成就。隨著 19 世紀物理學的發展,這個謎團只會越來越深。 .
不同波長的光在穿過雙縫時會表現出與其他波相同的波狀特性。改變光的波長以及改變縫隙之間的間距將改變出現的圖案的細節。
西蒙·泊松和世界上最荒謬的計算
1818 年,法國科學院舉辦了一場揭示光的本質的論文競賽,物理學家奧古斯丁·讓·菲涅爾決定參賽。在那次競賽中,他寫了一篇論文,定量地詳細描述了光的波動。理論,解釋了惠更斯的波動原理和楊氏干涉原理。他還能夠在這個框架內解釋衍射效應,在他的論文中添加了疊加原理,這也解釋了星星閃爍的顏色。
然而,最初,委員會中的牛頓粒子思想的支持者之一西蒙·泊松(Simon )試圖讓菲涅爾退出比賽,因為泊松說,根據菲涅爾理論,如果取:
單色光,
使用發散透鏡擴大光束,
讓光束繞過球形障礙物
那么菲涅爾理論就會預測陰影中心會有一個明亮的發光點,而不是一個固體陰影。更糟糕的是,那個點會和光束在球體陰影之外的部分一樣亮。顯然,泊松根據推論,這個想法是荒謬的,因此光根本不可能具有波動性。
弗朗索瓦·阿拉戈論證了實驗的荒謬性
但委員會由五個人組成,其中一人是廢奴主義者、政治家、1848 年法國總統弗朗索瓦·阿拉戈。阿拉戈對菲涅爾的觀點有些信服。自己開始做實驗:創建一個單色光源,將其擴大成球形,然后將其繞過一個小的光滑球體,看看實驗結果如何。也許令所有人驚訝的是,阿拉戈的實驗表明菲涅爾的觀點是正確的。此外,它似乎具有與未受阻擋的光相同的亮度,僅隨光的波長、與屏幕的距離和球體的大小而變化。它還包含同心的、微弱的環,這些環是由不同波前的進一步干涉產生的。惠更斯的想法最終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并發展成為一種成熟的理論,現在可以解釋諸如偏振之類的現象。波動性被科學界廣泛接受。
麥克斯韋證明光是一種波
19 世紀也是電磁學領域進步和發現的輝煌時期。安培、法拉第、高斯、庫侖、富蘭克林等許多人的工作為 19 世紀最偉大的科學成就奠定了基礎,最終形成了麥克斯韋方程組:
正如 19 世紀 70 年代所表明的那樣,麥克斯韋方程組的一個結果是,在適當的條件下,將會出現某種電磁輻射:由振蕩的、同相的電場和磁場組成的輻射,以一定的速度傳播。宇宙速度,恰好是真空速度,最后,我們得到了一個看似完整的解釋:光不僅僅是一種波,而是一種始終以宇宙速度即光速傳播的電磁波。
愛因斯坦證明光的能量是量子化的
當然,物理學并沒有隨著經典電磁學的發現而終結,20 世紀初將迎來量子革命的早期階段。這一關于我們現實的新概念的關鍵方面之一來自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他 1905 年關于光電效應的論文將永遠改變我們對光的理解。愛因斯坦使用導電金屬板證明,照射到金屬上會導致電子自發從金屬中發射出來,就好像這些電子被照射到它們身上的光“激活”了一樣,顯然,如果能量足夠,電子就會從它們所屬的金屬中脫離出來。
因此,愛因斯坦接下來的做法簡直是天才。當他改變光的強度時,他注意到這改變了被踢出的電子的數量,但并沒有改變它們是否被踢出。當他將光的波長朝相反方向改變為更短的波長時,他注意到電子總是被激發,無論強度如何。強度變得多么微弱和暗淡。
光似乎由單個“能量包”組成,這些能量包如今被稱為光子,它們攜帶的能量與其頻率成正比(或與其波長成反比),盡管光以波的形式傳播。當它傳播時,它仍然像微粒(或粒子)一樣與物質相互作用,從而產生了現代的波粒二象性思想。
現代雙縫與現實的二元性
事實證明,光子、電子和所有其他粒子都表現出這種奇怪的波粒二象性量子行為,如果你在它們的旅程中觀察和測量它們,或者以其他方式迫使它們相互作用并交換能量和動量,對于其他量子,它們表現為粒子,但如果它們不這樣做,它們就表現為波。這可以通過楊氏雙縫實驗的現代版本來證明,該實驗不依賴于單色光,甚至可以使用一次穿過雙縫的單個粒子(例如光子或電子)來完成。
如果你在粒子撞擊屏幕之前不測量它們就做這個實驗,你會發現,一旦你積累了足夠多的單個量子,它們實際上會重現經典的干涉圖案。亮點對應于大量粒子著陸的地方,表示為暗帶間隔開,很少有粒子降落在其中,這與干涉圖案的想法一致。
然而,如果你測量一個量子在旅程中是通過“狹縫#1”還是“狹縫#2”,你將不再在屏幕上看到干涉圖案,而只是兩個方塊:一個對應于通過“狹縫#1”或“狹縫#2”的粒子。穿過第一個狹縫的粒子,另一個對應于穿過另一個狹縫的粒子。
很多人評論說“就好像大自然知道你在看它一樣!”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違反直覺的說法實際上是正確的。當你不測量量子,而只是讓它傳播時。當你測量一個量子,或以其他方式強迫它與另一個量子相互作用時,它的行為就像波一樣:一種經典波,它不僅會與其他波發生干擾,還會與自身發生干擾,表現出衍射和疊加等波狀行為。當你與另一個能量足夠高的量子相互作用時,你的原始量子就會像粒子一樣,遵循確定性的、類似粒子的軌跡。那么,光是波還是粒子呢?
答案是肯定的:兩者都是。當它自由傳播時,它的行為就像波,當它相互作用時,它的行為就像粒子。在過去的 100 年左右的時間里,人們以各種方式研究了一系列現象。盡管引入了隱藏變量,試圖將波粒二象性調和到一個單一的確定性框架中,但所有實驗都表明,自然仍然是非確定性的,因為你無法比你預測它更準確地預測你沒有測量的東西。波粒二象性理論可以追溯到 17 世紀,當我們試圖確定現實的真實本質時,宇宙本身揭示的答案是,我們的量子現實同時存在,并且確實取決于我們是否測量它或與它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