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其他與考試相關的信息、通知及要求,我院將在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及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各考區如有通知,也將在各考區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附件:1.各考區網站、微信公眾號及咨詢電話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試規則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3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
附件 2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
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考場的工作秩序。
2. 考生應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準考證上的姓名、證件號碼與身份證不符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應配合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身份核實和必要的隨身物品檢查。以任何形式阻礙或拒絕接受檢查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3、準考證上禁止書寫任何與考試有關的文字。
4、考生只允許攜帶必備的考試文具(如黑色簽字筆、鉛筆、尺子、橡皮擦等)進入考場,不得攜帶書籍、資料、包包等物品,嚴禁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智能電子設備,如有違反,按作弊處理。
5、進入考場后,考生應按照指定座位就座,保持安靜,遵守考場規則,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自己桌面指定位置,接受監考老師檢查。
6. 考生收到試卷和答題紙后,應先檢查試卷與所報科目是否相符河北教育考試院官網,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如符,應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晰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碼等。如答題紙上出現遺漏、錯誤、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分結果的情況,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7. 如有試卷或答題紙分發不正確、字跡不清、重印、缺頁、缺頁等問題,應在考試開始前舉手提問并向監考老師報告。考試開始后報告或申請補考的,延期考試時間不予延長。不得向監考老師詢問有關考試題目內容的問題。
8.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除外語科目外,考生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其他語言文字作答無效。
9. 開始信號一發出,方可開始答題。
10.考生必須在答題紙上每道題的指定區域內作答,答錯或答錯區域外的題目作廢。答題紙上不得做任何標記。考生在填寫答題紙時,應使用簽字筆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碼及主觀題,用鉛筆填寫客觀題和選答題。
11. 考試開始后15分鐘,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該科目的考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并離開考場。考試過程中,考生未經監考老師允許不得離開考場。考生交卷離開考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12. 考場內保持安靜。不得吸煙、大聲喧嘩、竊竊私語、東張西望、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帶人、偷看、抄襲或故意讓別人抄襲。不得抄襲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等物品。不得損壞試卷或答題紙。如發現任何異常情況河北教育考試院官網,應立即向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報告。
13.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紙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14、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答題,等待監考老師允許后,方可按照監考老師的指揮有序離開考場。
15.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是依法舉行的國家考試,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進行違法作弊行為的網校頭條,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其記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消息
河北省教育廳
公眾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