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教委關于做好2023年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意見》(京教規〔2023〕6號)精神北京市教育考試院,今年我市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要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為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開展,實現“平安招考”的工作目標,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 招生政策
(一)按照教育部關于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向初中配置有關政策要求,全市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低于50%向普通初中配置。統籌配置優質教育資源,落實學校限額政策,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
(二)繼續適當壓縮跨區招生計劃。部分優質普通高中可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重點向優質教育資源相對短缺的地區傾斜;城鄉一體化普通高中可在資源輸出地區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民辦高中要以學校所在區為重點,編制分區招生計劃。中專、技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職”稱號的職業高中以及其他相關學校,可根據辦學實際,跨市招生,不再將招生計劃分配到各區。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采取學校所在區統一招生模式。初中學業水平測試結果公布后、考生填報申請前,學校可組織以外語水平為主的資格測試,確定合格名單后報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備案。統一招生時,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和成績,擇優錄取。
(四)系統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探索多元化招生錄取方式,繼續開展中職自主招生試點;繼續在東城區、西城區部分普通高中開展報到入學試點。經中職自主招生和報到入學錄取的學生,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格”或“不及格”記分,不公布原成績,不提供分項成績查詢,不再參加中考報名等招生錄取。
(五)按照《北京市教委關于2023年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直通車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京教職教〔2023〕6號)要求,繼續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試點,優化中高職銜接和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直通車培養工作,打造中職、高職、本科職業教育直通車培養立交橋。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直通車培養項目分為高中直通車和中專直通車,所有專業面向全市開放,不向各區分配計劃指標。
二、招生簡章的編制
《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簡章(2023年)》(以下簡稱《招生簡章》)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編制,各區招生辦公室負責報送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簡章;學校負責報送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技工學校招生簡章。
三、申請條件
1. 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高級中學:
1.具有本地戶籍的在讀初中生。
2.年齡在18周歲以下(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地戶籍的往屆畢業生。
3. 通過積分制定居在本市的人員的子女。
4.沒有本地戶口的初三學生,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入讀相應學校: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普通高中、中專、職業高中、五年制高職院校、技工學校:
①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北京上山下鄉知青子女”;
②經區臺辦認定的“臺灣同胞子女”;
③博士后子女,持有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出具的介紹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登記證》(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④經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政治部門認定為“軍人子弟”的人員;
⑤持有市人才工作局核發的《北京就業居住證》(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人員的子女;
⑥父親(或母親)有本市常住戶口的;
⑦ 具有非農業戶籍,且被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認定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員工子女”的考生。
(2)具有河北省戶籍、經首鋼礦業公司認定為“職工子女”的考生,可報考石景山區普通高中、首鋼技師學院、黃莊職業高中。
(3)戶籍不在本市,經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認定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子女”的考生,可報考通州區內的普通高中、中專、職業高中、五年制高職、技工學校。
五、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門通知》(京政辦[2012]62號)精神,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升學、經審核合格,符合以下條件的農民工子女考生,可參加2023年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一)農民工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證、居住證或者工作類居住證;
(二)農民工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三)農民工在京有合法、穩定的就業3年以上;
(四)農民工已在京連續繳納3年(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不含補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疫情期間緩繳的保險,按照北京市緩繳政策執行);
(5)流動兒童在本市有學籍且在北京市初中連續就讀3年。
6.高中在讀學生(含休學學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適用范圍
1.本地戶籍考生,其學校注冊地和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區,可自愿選擇在學校注冊地或戶口所在地區報考,但只能選擇其一。選擇在戶口所在地區報考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到戶口所在地區招生辦公室確認、辦理報名手續。返回戶籍的考生如參加城區學校特長生全市招生,其學校注冊地和戶口所在地須在同一城區或同一郊區。
2.符合普通高中入學條件并連續三年在同一所學校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可參加學校名額分配、市級統籌、定向招生。往屆畢業生、外省返京考生、返回戶籍地考生不得參加上述招生。
3.按照市教委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經考生所在初中學校初審和意向學校所在地區教委審核,符合宏志生要求的,即可報考“宏志班”專業。
4.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符合升學條件的考生,可參加“一條龍”招生。
5.學業信息以北京市中小學學業信息管理云平臺(CMIS)為依據確定。
四、考試及評分
2023年繼續實施初中學業水平測試,初中畢業考試與中考合并為一次考試。
中考錄取總分為660分,計入總分的科目有語文、數學、外語、品德與法律、物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其中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取成績較高的科目。
1. 文化考試和評分
2023年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以學為本、以考為準”原則,不斷提高出題質量貝語網校,采取“統一出題、統一考試、分區評分”方式進行,文化類科目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出題、制定評分標準和規則。
語文試卷總分為100分,數學試卷總分為100分,外語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60分,聽力和口語成績40分)。聽力和口語考試以機考形式進行,與統一筆試分開進行,共有兩次考試機會。
物理(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化學(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生物(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品德與法律(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歷史(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地理(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6門學科總分均為80分。
初三學生文化科目考試為6月24日至26日上午,初二學生文化科目考試為6月26日下午(具體時間見作息安排)。
文化課考試考試管理按照《北京教育考試局關于印發教育考試院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考考務〔2020〕5號)和《關于修改北京教育考試院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違規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京考考務〔2012〕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同時,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制定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
體育與健康總分40分,其中現場考核30分,過程考核10分。各區按市教委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三)附加專業考試
專業補考包括提前錄取專業測試和統招專業補考。報考需要進行專業補考專業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補考,補考合格后方可填報相關志愿。專業補考由學校組織實施,相關學校應按要求提交相關工作方案,按照本市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補考,并報送補考合格考生名單。
5. 志愿者申請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知分填報政策。
參加直通車提前錄取、學校名額錄取、市統招錄取和統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按照招生簡章要求填寫報名表。
直通車提前錄取共有8個選擇,每個選擇學校可填寫1個專業,總錄取分數線達到490分的考生可填寫相關選擇。
學校名額及市統招錄取共8個選擇學校,每個選擇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總成績570分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為B的考生可填寫相關選擇。
統招共設12個專業方向,每個專業方向可選2個專業。
六、入學條件
一、錄取方式
2023年高中階段招生分提前錄取、學校定額錄取、統一招生三個階段進行,上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階段的錄取。
1.提前錄取。提前錄取包括“一條龍”專業提前錄取和“一條龍”專業以外學校提前錄取。
直通車提前錄取以招生學校直通車方案為準,按照考生申報志愿順序,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錄取。直通車提前錄取優先于其他提前錄取學校進行。通過直通車提前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其他后續錄取方式。
2.學校定額錄取。學校定額錄取包括學校定額錄取和市統招,分提前錄取和統招兩個階段進行。學校定額錄取以優質高中學校定額方案、市統招方案和初中分配的學校定額、市統招為依據,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志愿排序錄取。
3.統一招生錄取。統一招生錄取是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申報志愿的先后順序進行。
統招階段未滿員的學校,可申請參加志愿招考。學校(專業)錄取條件、范圍、錄取方式與統招相同。需補考的學校(專業)不得組織補考。考試院將統一公布參加志愿招考的學校、專業及計劃。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招生申請表。填報需補考專業的考生,須通過補考。
2. 入學許可及錄取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全市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各區招生辦公室參與全市招生錄取工作,負責打印不予錄取考生檔案。招生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審核錄取考生信息,并按規定辦理相關錄取審批手續。各初中應按時下載本校考生錄取信息,及時通知不予錄取考生按規定參加志愿征集。
考生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各級各類高中學校要按照市教委要求,嚴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的新生名單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3.特殊學生招生規定
1、取得市級三好學生證書的學生,經考試合格后可直接入讀本校高中。凡選擇直接入讀本校高中的市級三好學生,須在統招第一專業欄第一選擇中填寫招收此類考生的本校高中普通班第一專業,方可作為市級三好學生入學。
2.報考相關學校的體育、藝術、理科特殊才能學生,須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的要求,經測試合格后,在統招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中填寫招收特殊才能學生的學校普通班第一專業,方可作為特殊才能學生入學。
3.報考“大學子弟班”或“特殊實驗班”學校的考生,符合報考條件的,須在統招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填寫該生所在學校的直屬班專業,方能以相應身份入學。
4.符合直招申請條件的考生,須在統一招生中填寫該類考生所在學校普通班第一志愿第一大欄,方可作為直招考生入學。具備直招資格的學校須按照市教委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和范圍內公布直招計劃和具備直招資格的考生名單。各區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具備直招資格的考生名單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已備案的名單不得更改。
5、報考“宏志班”專業的考生,如符合報考條件,須在統招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填寫招收該類考生的學校專業;如報考兩個及以上學校的宏志班,須從第一志愿開始連續填寫信息。
6、以外交部子弟身份報考北京市第二中學、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清華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朝陽學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學外交部子弟班的考生,在統招時須將上述學校外交部子弟班作為第一志愿和第一專業填寫(連續報名時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學也可作為第二志愿);以外交服務局子弟身份報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學外交服務局子弟班的考生,在統招時須將該學校(專業)作為第一志愿和第一專業填寫。
7.各招生學校應當招收符合入學條件的殘疾人考生。
4. 加分及優先錄取規定
1.對烈士子女,錄取時給予加分20分。
2.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錄取時可獲得10分加分:
(一)因公殉職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年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二)英勇事跡者子女、英勇犧牲者子女以及一至四年級的殘疾人子女。
3.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錄取時可獲得加分5分。
(一)歸僑(華僑)子女;
(2)臺灣地區考生;
(三)從邊疆地區、山區、牧區、民族地區轉入本市接受小學、中學教育階段學習的少數民族考生。
4.軍人子女加分、優先錄取按照《北京警備區政治部、北京市教委關于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惠待遇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協〔2013〕1號)要求執行。
5.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優先入學按照《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印發的通知》(京應急通知〔2019〕32號)要求執行。
6.現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初中期間回國)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7、如有考生同時滿足多項加分條件,則只能選擇享受其中一項加分。已享受加分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現任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在總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不再享受優先錄取優惠。
8.所有享受加分、優先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五)扣分規定
對符合報名及報名條件并參加錄取的往屆考生,在錄取前將總錄取分數線降低5分。
(六)不予錄取規定
1.各招生學校(專業)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習成績測試的學生。
2.經批準進行專業補考的院校(專業)不得錄取未進行專業補考或專業補考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學校(專業)不得錄取未參加中考體檢或身體條件不符合學校(專業)要求的考生。
七、其他相關工作
1.體格檢查
體檢是北京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凡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均須接受體檢。北京市體檢中心負責對考生進行專業培訓、指導、檢查、評判和監督。各區中小學保健所負責對本區考生進行體檢,必須按時、保質完成體檢工作,并及時將體檢結果報市體檢中心。
2. 考生檔案管理
凡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考生,均須建立電子檔案,考生原始材料由其就讀的初中或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存檔一年。
八、主要工作安排
1.5月12日前,考生如需返回戶口所在地,應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2.5月18日8:30-12:00,各區辦理回戶口考生信息交流
3.5月19日8:30-12:00,返回戶口所在地的考生到戶口所在地辦理確認手續
4.5月13日至17日中職教育自主招生
5、5月20日:中職自主招生結果查詢
6. 5月15日至28日:專業學生考試
7. 5月16日至18日:擬報考宏志班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報考申請。
8. 5月25日:公布加分及優先錄取名單
9、6月24日至26日三年級學業考試;6月26日下午二年級學業考試
6 月 24 日
6 月 25 日
6 月 26 日
早晨
語言
8:00-10:30
物理
8:00-9:10
道德與法治
10:30-11:40
化學
8:00-9:10
歷史
10:30-11:40
下午
數學
2:30-4:30
外語
2:30-4:00
地理(八年級)
2:30-3:40
生物學(八年級)
4:30-5:40
6月10日:發放招生簡章
11. 7月9日中午12點:公布初中入學考試成績及各分數段人數
12. 7月9日 13:30-16:30 參加九年級考試的學生成績查詢
13.7月9日 13:30-16:30 線上咨詢
14. 7月10-11日:附加專業考試
15.7月12日中午12點:公布初中入學考試成績
16. 7月12日 13:30-17:00 八級考生查詢成績
17. 7月13日至17日:志愿者申請
18. 7月中旬至8月初: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