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補報名工作的通知》,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4]2號)、《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補報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對我省2024年高考補報名工作作出安排。
補充登記對象
(一)已報名參加2024年省高職分類招聘考試但尚未被錄取且符合2024年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已報名參加2024年省高職分類招聘考試并被錄取的考生福建省考試院官網,不得再參加2024年高考。
(二)符合閩招辦發〔2023〕8號文件第(一)條第一項“報名條件”,且于2023年11月報名至本次補報名前已轉入我省普通高中并實際在讀的研究生。
(三)其他符合我省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但因特殊原因未能報名的人員。
(四)戶籍在我省且出生后首次在我省申請戶口(即身份證號碼前兩位為“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2024年高考報名條件的人員,現場確認補報時留學之路,還須攜帶“流入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補充登記方式
1.本次補充報名可報考物理學科組普通類、歷史學科組普通類,補充報名流程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二)符合補報名條件的考生,須于2024年4月24日至25日期間,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數字辦事大廳-高考-高考考生報名系統”網上注冊賬號福建省考試院官網,進行報名、繳費。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三)考生網上報名、繳費完成后,須于2024年4月26日至27日期間攜帶所需報名材料到本人選擇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收到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其他事項
(一)補充報名要求按照閩招辦函〔2023〕8號文件執行,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審核報名資格,嚴防弄虛作假。
(2)補考生體檢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23]13號)執行。
(三)符合2024年省高考錄取優待資格的考生,須在現場報名確認時完成錄取優待資格申請手續,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通過《高考管理系統》完成申請,信息錄入工作于4月29日前報送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經各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后,于4月30日前將信息報送《高考管理系統》,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報送審核結果。其他事項按照《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24年高考錄取優待資格申請及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學[2024]3號)辦理。
(四)請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此函轉發至轄區內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