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開展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現將有關事項解釋如下:
1. 注冊
1、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報名、體檢、文化考試等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執行。
2.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演(導演)、播音與主持、戲曲七大類。
3、報考藝術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演(編導)、播音、主持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戲曲專業通過省際聯合考試實行,具體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一)音樂類分為音樂表演類(分為聲樂和器樂,考生可選擇其一)和音樂教育類(分為主類和小類)。候選人可以單獨申請一個類別河南省招生考試院,也可以同時申請兩個類別。申請兩個類別的考生,音樂表演類別的專業方向(聲樂或器樂)必須與音樂教育類別的主修科目一致;器樂科目僅限一種樂器(中西打擊樂除外),器樂考生應使用報名時選擇的樂器。要演奏的樂器類型。
(2)舞蹈類別分為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候選人可以選擇任何一項進行申請。參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試時,考生自備的曲目(或組合)應當與報名時選擇的舞種方向一致。
(三)表演(導演)類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戲劇影視導演方向。考生可以單獨申請一個方向,也可以同時申請不同的方向。
(四)戲劇影視導演藝術設計、書法、音樂、表演(導演)類統一筆試。考生只能選擇申請其中一個類別,不得同時申請兩個類別;這四個類別中的任何一個都符合資格。它可以與其他藝術專業同時應用河南省招生考試院,也可以在其他藝術專業之間應用。
4、根據教育部規定,自2024年起,高等學校藝術史、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將不再組織。職業能力測試直接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進行。
2. 專業考試
藝術專業考試分為省統考(我省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和專科考試(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一)專業省統考
1.藝術設計、音樂、書法、表演(導演)、戲劇影視編導、播音主持等科目筆試科目由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由各直轄市、縣(市)實施。 )省直轄的;全省舞蹈集中考試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登封考點舉行;全省表演(導演)專業單項考試集中考試在河南藝術職業學院考點進行。各專業類別總分為300分。考試要求及注意事項見附件1-6。
2、除表演(導演)和表演專業服裝表演方向單項測試為現場進行外,其他類別(方向)均單獨考核。
3、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專業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入場前須進行身份驗證(核驗身份證件、指紋或人臉識別、拍照)和違禁物品檢查。所有省級藝術統一考試均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4、省統考各專業實行全省統一集中評分,按100分制計分。
音樂、表演(導演)專業戲劇影視導演筆試按照高考評分辦法進行網上評分;藝術設計專業、書法專業嚴格按照基準分類分組,考生信息予以封存。集中評分將通過建檔、評委打分、專家質檢等規定程序進行。
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導演)、音樂專業單項考試科目,考生信息加密,實行考生、評委、考場“三隨機”工作機制,檔案、評委由團體集體決定。評分通過獨立評分、專家監督檢查、全程監控錄像等方式進行。其中,舞蹈、播音與主持、音樂、演(導)演專業戲劇、影視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將進行網上評分;表演(導演)、表演專業服裝表演方向現場評分。
所有評分人員必須按照教育部要求簽署承諾書,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確保各專業評分工作科學、嚴謹、公平、公正。
5、報考音樂、表演(導演)、表演不同方向的考生,同一科目僅參加一次考試,考試成績相同。對于同一科目,最終成績將根據考生不同方向原始成績的比例計算。
六、藝術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及及格線于2024年1月5日公布。其他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根據單項考試科目考試及分情況適時公布日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一、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二是綁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實名認證成績信息通過后及時獲取系統推送。
7、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申請復核的,須自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專業準考證向報考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結果。匯總后,成績將逐級提交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結果由各地及時通知考生。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確定。審核僅檢查考生試卷或考試音視頻是否與考生個人信息對應、是否有漏評、總分是否有錯誤等。它不審查評分的嚴重程度。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復審申請。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審核期間發現的任何錯誤都將得到糾正。
八、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學校考試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一部分,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考生在藝術招生考試中作弊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視為國家教育考試作弊。不僅取消其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錄取資格,當年高考報名也將被取消。 、考試和入學資格,視情節輕重,三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二)高考
1.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獨立組織學校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按教育部規定辦理。學校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評分標準、評分方式、考試地點、考試成績、合格名單等招生考試信息由學校確定留學之路,并通過學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
2、2024年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不再跨省設立學校考點。
3、高考成績復核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申請表、備案辦法及錄取相關事項將于2024年另行公布。
附錄:
一、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專業省統考要求及注意事項
二、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舞蹈專業省統考要求及注意事項
三、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表(主任)及代理專業全省統一考試要求及注意事項
4.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播音主持專業招生省統考要求及注意事項
五、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設計專業省統考要求及注意事項
六、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書法專業省統考要求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