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1年學籍與戶籍非同區(qū)考生報名流程的通知
根據《北京市教育考試機構關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1]3號)精神,現將戶口登記事宜通知如下。請遵守它們。
1、返回戶籍申請工作
具有本市戶籍的考生北京教育考試院,學籍和戶籍不在同一區(qū)的,可以自愿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地區(qū)報考。考生在報考前應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慎重選擇,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定在其學籍或戶籍地區(qū)報考的地點。
(一)候選人提交申請
回戶籍地報考的考生須于5月14日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網校頭條,并填寫《2021年北京市回戶籍地考生入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過期的申請將不會被處理。
(二)學校初審報告
各初中確定申請回戶口考生資格后,于5月14日編制申請表,報送區(qū)中學招生辦公室。
(三)學區(qū)學籍審核
學生注冊地的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審核學校匯總申請表。經審核通過后,將于5月17日8:30-12:00匯總返學學區(qū)考生基本信息,并通過學校業(yè)務信息系統進行信息交換。 。
(四)候選人確認及報名程序
回戶籍地報考的考生應于5月18日8:30至12:00攜帶戶口簿和中考報名號到戶籍地高中招生辦公室辦理。完成登記確認手續(xù)。
二、考試招生規(guī)定
(一)回戶籍考生應在學籍所在地區(qū)報到北京教育考試院,建立電子檔案,并參加英語聽說上機考試、體檢和體育現場考試。文化課考試和招生在戶籍所在地進行。
(二)回戶籍報名考試的考生不能參加學校就讀和市級統籌招生。回戶口考生在全市范圍內招收特殊人才的城市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和戶籍必須屬于同一城區(qū)或者郊區(qū)。
三、工作要求
(一)戶籍地的高中招生辦公室必須向返戶地的考生講解招生政策、考試、志愿者申請表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為考生提供新的學號。
(二)各區(qū)、學校要以考生為導向,尊重考生意愿,做好考生返居住地報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