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近日發布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預審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10月29日舉行。為保障全體參加考試考生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現將有關信息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屬地化管理
(一)請考生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地考試管理部門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見第四條)發布的最新考試防疫要求,提前了解并嚴格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并做好考試準備。因不遵守考點所在地防疫要求而無法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承擔。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將于考前陸續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二)考生必須按照考點所在地的考試和防疫要求,進行自我健康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考生無需離開考點所在城市,做好自我防護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不聚集,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仍在外地的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及時返回,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風險排查和自我管理,以免影響考試。
(三)考生須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承諾表》(見附件1)并簽署承諾書。每個科目填寫一張表格,并在參加每次考試時交給工作人員(監考人員)。否則,您將不被允許參加考試。 。考試當天,考生應在考試開始前60分鐘到達考點,留出足夠的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準考審核。必須按照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檢查,并提交核酸檢測報告等相關材料。未按考點所在地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考生將不予參加考試。考試時,除入場身份驗證外,考生必須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2. 誠信審查
(一)考生故意隱瞞病情或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接觸史,以及拒絕配合考試疫情防控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處罰。 《治安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對作弊、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嚴肅處理。考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舞弊的規定。考試過程中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作弊輔助手段、出售、提供試題(答案)、替代他人或者讓他人頂替的。任何人自行參加考試,均觸犯刑法。請考生誠信參加考試,切勿以私試法。
(三)特別提醒考生,考試時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或者未放置在指定地點的,無論是否攜帶,均視為作弊。使用與否;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向考場報到、發送、傳送、接收試題(答案)信息作弊的,取消考試三年資格;對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3、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時調整。請考生在考前密切關注并刷新考點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貝語網校,及時了解相關政策變化,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二)與考試相關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將盡快在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考生在考試前和考試后密切關注。專注于。
4、各考區網址、微信公眾號及咨詢電話
附錄:
1.考生健康狀況自我承諾書.docx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場規則.docx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2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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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編輯|趙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