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號種類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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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中學生市民身分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中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生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即將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較為常見的是“G”字頭即將學籍號和“L”字頭臨時學籍號。
編號規則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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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字頭即將學籍號:具有“L”字頭臨時學籍號的中學生經過全省查重和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進行比對,通過后分配“G”字頭即將學籍號,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通過學籍系統下發。“G”字頭即將學籍號為“G+身分證號”,但中學生身分證號發生變化等特殊情況下,兩者可不相同。
“L”字頭臨時學籍號:中學生首次注冊學籍后,分配“L”字頭的臨時學籍號。“L”字頭學籍號根據身分證號編碼規則生成,與身分證號相像,但與身分證號不具有對應關系。“L”字頭臨時學籍號是中學生獲得即將學籍號前申領各項業務的根據,在代辦有關業務時與即將學籍號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申領有關業務時應對持有臨時學籍號的中學生一視同仁。
“J”字頭學籍號是為暫無公民身分證號或原公民身分證號不可用的中學生設計的。編碼規則與身分證號相同。中學生獲得身分證號后,可以申請將學籍號修改為“G”字頭即將學籍號,但保留原先的記錄。[1]
制度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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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號以身分證號為基礎
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主任杜柯偉在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此前,一些地方對學籍的規定管理不夠嚴謹,出現一人多籍、人籍分離、有人無籍等問題。學籍管理辦法施行后,中學將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統一申請學籍號浙江學籍管理系統,避免“虛假學籍”、“重復學籍”等問題。
他介紹,中學生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中學生市民身分證號為基礎,從幼兒園入園或高中入學初次采集學籍信息后開始使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有機銜接,一人一號,籍隨人走,終生不變。[2]
將有助管理“高考移民”
杜柯偉表示,此前學籍管理主要在地方教育部門,隨著城鎮化推進,流動人口降低,出現了與當前流動中學生學籍管理須要不相適應的情況。加之當前出現的“高考移民”、大城市擇校、隨遷孫輩就讀、留守兒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困難,急切須要一個統一的電子學籍系統。
可跟蹤擇校狀況變化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院長羅方述介紹,將實現對中學生學籍注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異動、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學籍注冊、日常管理、畢業升級、招生入學、統計剖析等功能。從應用上講,可以通過對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觀測浙江學籍管理系統,了解到類似于擇校問題的現況及變化。
2013年10月末前全省將完成中小中學生信息采集錄入。采集工作將采取父母簽字、修改留痕等技術手段,可實現逐級核查、永久追蹤,從技術上避免隨便更改中學生學籍信息。[2]
上海2013年下半年將銜接全省系統
對于中小中學生的學籍號,廣州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南京就對中學生施行了一人一號,后續正考慮和教育部的全省系統進行銜接,計劃在2013年下半年完成。
在此前天津的學籍系統中,中學生惟一標志是根據中學生特定身分信息生成的,如身分證號,這個原則在上海和全省系統是一致的。“北京先期推行的惟一號,會統一替換為全省惟一號”,屆時通過數據交換平臺,就可以與全省系統進行數據傳遞共享。
該負責人表示,上海的電子學籍系統早已施行了近10年,在學籍管理、考試報考、課改和綜合素養評價等方面廣泛應用。2013年根據教育部布署,已基本完成全省學籍數據的增補和核實,系統對接技術打算已完成,上周上海自建系統已接受教育部的評審。[2]
規定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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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5日,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做好全省中小中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面應用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教育部將為每個中學生核發全省惟一的學籍號。[3]
通知要求,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公安機關協作,對本省(區、市)學籍進行查重、查錯,向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問題學籍清單。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問題學籍進行核取締理。各市(區、市)內問題學籍處理工作原則上應于2014年7月末前完成。全部問題學籍處理工作結束后,教育部將為每個中學生核發全省惟一的學籍號。[3]
通知還要求各級教育機構推動制訂建立施行條例,明晰各學段各種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借助全省學籍系統做好基礎教育階段中學生的學籍構建和學籍正常變動(升級、升學、畢業等)、學籍異動(退學、出境學習、休學、復學、留級、跳級、輟學、死亡等)的管理工作。應用全省學籍系統檢測中學生念書考勤情況,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檢測隨遷孫輩流動情況,提升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水平,促進中學階段教育公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