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論文評審管理辦法》(閩農林大發(fā)〔2018〕18號)文件精神,投稿共進行兩次資格審查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論文進行評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論文提交資格審查安排
批處理時間
事情
第 3 批()
六月申請,八月授予學位
第 4 批()
9月申請,12月授予學位
學生系統(tǒng)應用
6月7日至19日晚上
23:59 分鐘前
8月19日-9月9日
晚上 23:59 之前
導師和大學評價
6月22日前
9月14日前
研究生院回顧
6 月 23 日至 25 日
9 月 15 日至 19 日
2.審查程序和工作要求
1.研究生進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tǒng),打開“論文信息”-“申請送審”模塊,點擊“申請送審”。 在審核狀態(tài)欄中點擊“提交審核”。 (若上一批已送審但未畢業(yè),還須進入系統(tǒng)點擊“送審”)
2、導師登錄教育管理系統(tǒng),切換到左上角導師角色,點擊當前角色待辦事項列表中的“研究生論文提交申請”。 在審核狀態(tài)欄中進行審核。 (未提交評審的學員將無法進入導師評審名單)
3、學院教學秘書(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登錄教育管理系統(tǒng),在當前角色待辦事項列表中點擊“研究生論文提交申請”。 在審核狀態(tài)欄中進行審核。 (如導師審核未通過,將無法進入學院審核名單)。 學院教學秘書(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應盡快錄入學術活動、教學實踐、專業(yè)實踐的結果,否則學生將無法申請論文送審。
4.未修滿學分的學生不得申請畢業(yè)論文送審資格。 請各學院認真審核畢業(yè)論文提交資格。 逾期關閉系統(tǒng)的,將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補充報告。
3、其他注意事項
1、選擇批次“”時,請注意。 “”表示第三批,即6月申請,7月送審,8月授予學位; “”表示第四批,即9月申請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院,10月送審。 學位于十二月授予。
2.請各學院督促相關教師在系統(tǒng)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所修研究生課程成績,以免影響研究生論文資格審核。
3.各學院導師應了解所指導研究生的基本情況,督促應屆畢業(yè)生或緩畢業(yè)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提交畢業(yè)論文資格申請。
4、各學院教學秘書(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須將畢業(yè)論文資格審查通知及時通過電話、QQ、微信等方式告知學院所有相關師生,確保萬無一失。被錯過了。
5.研究生修業(yè)年限的相關規(guī)定。 研究生最長學習期限按實際入學日期計算; 包括休學和保留學籍、符合休學創(chuàng)業(yè)、入伍參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的研究生、研究生教學團體等;最長學習期限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順延。 九月份入學的研究生應在最后一年的八月份之前畢業(yè)。 請各學院和導師督促延期畢業(yè)的研究生在最長修業(yè)年限內及時提交畢業(yè)論文提交資格申請。
4. 材料提交
1、學院完成畢業(yè)論文提交資格審核后,選擇批次“”,選擇“導出_短表(報告用)”按照博士、碩士、全日制等不同學生類別進行打印專業(yè)碩士學位、非全日制專業(yè)碩士學位等。
2、學院畢業(yè)論文資格審查表信息須經學院分委會主任委員、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學院公章,然后報送明德樓411研究生培養(yǎng)辦公室。
3.學術型研究生學術活動及實踐教育成果匯總表
各學院按照培養(yǎng)計劃的規(guī)定,對學術活動和實踐教育成果進行回顧和總結。 學院需將“學術活動”、“教學實踐”、“科研實踐”、“管理實踐”、“社會實踐”中的總結表(由學院蓋章)報送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 未按時提交論文的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院,將無法通過畢業(yè)論文提交資格審查。 其他紙質材料由學院存檔。
4、畢業(yè)論文提交資格初審表、研究生學術活動和實踐教育成果匯總表提交截止日期為6月22日/9月14日。
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院
2023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