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原理(掌握):經營杠桿是由于固定經營成本的存在杠桿原理,財務杠桿是由于負債中固定利息(包括優先股股息)的存在。
杠桿本身就意味著風險與收益之間的平衡。 它增加了回報,同時增加了回報變化的風險。
1. 成本習慣、邊際貢獻和息稅前利潤
(1)成本習慣
成本按照習慣可以分為三類:固定成本、可變成本和混合成本。
y=a+bx 式中,y表示總成本,a表示固定成本,b表示單位變動成本杠桿原理,x表示業務量。
(2)邊際貢獻(M)
邊際貢獻=銷售收入-可變成本=(銷售單價-單位可變成本)×產銷量=單位邊際貢獻×產銷量
(3)息稅前利潤(EBIT)
息稅前利潤是指企業在支付利息和繳納所得稅之前的利潤。 其計算公式為:
息稅前利潤 EBIT = 總銷售收入 – 總可變成本 – 固定成本
=產銷量Q(單價P-單位變動成本V)-固定運營成本F
=產銷量Q*單位邊際貢獻-固定運營成本F
=總邊際貢獻M-固定運營成本F
(4) 稅前利潤 = 邊際貢獻 M - 固定營業成本 F - 利息 I = 息稅前利潤 EBIT - 利息 I
2. 經營杠桿(DOL)
(1)對經營杠桿效應的理解:
當產品存在固定營業成本時,如果其他條件不變,產銷量的增加雖然不會改變固定營業成本總額,但會減少單位產品所分攤的固定營業成本,從而增加利潤單位產品息稅前利潤增速大于產銷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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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稅前利潤=產銷量Q(單價P-單位變動成本V)-固定營業成本F
=產銷量Q(單價P-單位變動成本V-
=產銷量Q(單價P-單位可變成本V-單位分攤固定運營成本)
(2)經營杠桿系數
經營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經營杠桿系數(DOL)=
簡化公式:
經營杠桿系數(DOL)=
▲推導過程:
息稅前利潤0=(pb)Q0-F (1)
息稅前利潤=(pb)Q1-F (2)
(2)-(1) ΔEBIT=(pb)(Q1 -Q0)= (pb)ΔQ (3)
將 (1) 和 (3) 代入 ΔEBIT/EBIT0
ΔEBIT/ EBIT0=【(pb)ΔQ】/【(pb)Q0-F】
即:DOL=M/(MF)=(EBIT+F)/EBIT,也可以得到DOL=(pb)/[(pb)-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