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物理考試說明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考試性質:高考物理考試大綱是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對學生是否達到培養方案要求以及是否符合選拔人才基本條件所制定的標準。
2. 考查要求:高考物理考試大綱根據知識和能力要求分為了解、理解、掌握、應用四個層次,考查要求分為了解、掌握、理解、綜合應用四個層次。
3. 考試內容:考試內容及要求應根據物理學的特點和大綱來制定,包括必考和選考內容。必考內容包括力和運動、功和能、動量與沖量、振動和波、分子動理論固體和液體、電場、恒定電流和磁場等。選考內容是根據教育部制定的選修3-5和選修3-6兩個模塊的內容,具體包括碰撞和動量守恒、原子結構、波粒二象性、原子核等知識點。
此外,還會對各部分內容的考查題型和難易程度做出說明,例如選擇題一般以考查基本概念和基本規律為主,試題難度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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