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三大定律的由來如下:
1. 第一定律:艾薩克·牛頓于1688年提出,描述了物體如何保持靜止和勻速直線運動。
2. 第二定律:牛頓于1687年提出,解釋了為什么物體的加速度與施加的外力成比例,并描述了力如何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3. 第三定律:牛頓于1679年提出,闡述了如何通過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建立相互作用。
牛頓三大定律是經典物理學的基礎,也是微積分學的基礎,它為現代工程技術和科學發展提供了理論框架和思考方式。牛頓的這些發現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了大量的實驗、觀察和研究,以及對前人知識的總結和思考。
牛頓第一定律(慣性定律):每一個物體都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的狀態,直到受到外部力的作用為止。
例題:
問題:一個靜止在地面上的物體,受到一個向前的推力F后,開始運動起來,這個運動狀態的變化說明了什么?
答案:這個物體在受到推力F后,開始運動起來,說明力可以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在物體運動的過程中,物體受到一個向后的阻力f的作用,這個阻力是由于物體具有慣性而產生的,說明了物體具有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