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三定律是牛頓在總結了笛卡爾、伽利略等人的研究成果后提出的。
牛頓第一定律,又稱慣性定律,它指出,每一個物體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時,物體將保持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
牛頓第二定律,即動量定理,它指出物體加速度的大小與物體所受合外力成正比,與物體的質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與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牛頓第三定律,即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定律,它指出每一個作用力都有一個與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
這三條定律構成了經典力學體系的基礎,是人們認識世界的基本工具之一。
牛頓三定律分別是:牛頓第一定律、牛頓第二定律、牛頓第三定律。
牛頓第一定律,又稱慣性定律,闡述了物體慣性的原理,指出了一切物體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變這種狀態為止。
牛頓第二定律指出物體加速度的大小跟所受合外力成正比,跟物體的質量成反比,并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牛頓第三定律指出兩個物體之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總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條直線上。
一個質量為5kg的物體在水平地面上受到一個大小為20N的水平外力,并開始沿著水平方向做勻加速直線運動。已知物體與地面之間的動摩擦因數為0.2,求物體的加速度大小。
根據牛頓第二定律,物體所受的合力F合 = F - μmg = 20 - 0.2 × 5 × 9.8 = 7N,方向與物體運動的方向相同。因此物體的加速度大小為a = F合/m = 7/5 = 1.4m/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