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力平衡公理的名詞解釋如下:兩個力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如果這個物體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我們就說這兩個力是一對平衡力。此外,二力平衡公理還有兩個推論:一是平衡力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且在同一條直線上;二是平衡力的大小可以大于或小于其中一個力,即合力不為零。
二力平衡公理的名詞解釋為:作用于物體上的兩個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作用在一條直線上,物體將保持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
例題:
假設有一個重物被一個輕彈簧拉著在豎直方向上運動。當重物靜止不動時,重力 G 和彈簧對它的拉力 T 是一對平衡力。根據二力平衡公理,這兩個力大小相等,即 G = T。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當物體處于平衡狀態時,作用于物體上的所有力的合力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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