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凸透鏡成像規律作圖主要包括:
1. 物體位于焦點內,平行于主軸的光通過凸透鏡后,會聚于主光軸上的一點,這個點叫做焦點。因此,根據物距和焦點的位置關系可以畫出焦點。
2. 物體位于一倍焦距和二倍焦距之間,平行于主軸的光經凸透鏡后,光線會聚于焦點,再從焦點分出兩條光線,分別通過兩個凸透鏡成像。因此,需要畫出光線的入射光線、焦點、出射光線的位置以及凸透鏡的位置。
3. 當物體位于凸透鏡二倍焦距上時,可以畫出物體、凸透鏡、光屏,并且使它們在同一直線上,然后畫出兩條入射光線。
4. 當物體位于一倍焦距以外時,可以畫出物體、凸透鏡、光屏和蠟燭,并使它們在同一直線上。同時需要畫出兩條入射光線,一條平行于主軸,另一條經過凸透鏡后會形成虛像。
以上是基本的作圖方法,具體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修改。
當物體位于凸透鏡的二倍焦距以外時,可以成倒立縮小的實像,這個規律在作圖時可以表示為:
1. 物體在左方,即物距大于焦距。
2. 光屏在右方,即像距大于焦距。
3. 畫一條與主軸平行的光線,射向凸透鏡后折射,折射光線交于二倍焦距點。
例題:
1. 假設一個凸透鏡放置在水平桌面上,物體放置在離凸透鏡較遠的右方。
2. 畫出一條從物體發出的光線,使其射向凸透鏡并平行于主軸。
3. 折射后的光線交于二倍焦距處。
4. 延長這條光線,發現它最終會聚于一個清晰的倒立縮小的實像,位于物體左方的光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