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的速度是299792458m/s。當(dāng)某物體運動速度相對于另一物體接近光速,某物體的時間相對于另一物體減慢,時間變化符合洛倫茲變換。
2、(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通過衛(wèi)星和地面天文臺觀測日食的同一時間位置的不同得以證實)光速是已知的最大速度,物體達到光速遲鏈時動能無窮大,所以按人類的認知型帆來卜旦雹說達到光速不可能,所以光速、超光速的問題不在物理學(xué)討論范圍之內(nèi)。
3、這個速度并不是一個測量值,而是一個定義。它的計算值為(299792500±100)米/秒。
4、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米于1983年10月21日起被定義為光在1/299,792,458秒內(nèi)傳播的距離。使用英制單位,光速約為186,282.397英里/秒,或者670,616,629.384英里/小時,約為1英尺/納秒。
光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為299792458米/秒,一般四舍五入為3x108米/秒,是最重要的物理常數(shù)之一。
除真轎悶空外,光能通過的物質(zhì)叫做(光)介質(zhì),光在介質(zhì)中傳播的速度小于在真空中傳播的速度,光在水中的速度:2.25×108m/s。光在玻璃中的速度:2.0×108m/s 。光在冰中的速度:2.30×108m/s。光在空氣中的速度:3.0×108m/s(約數(shù),實際上應(yīng)小于299792458米/秒) 。光在酒精中的速度:2.2×108m/s。
光速的推測:
17世紀以前,天文學(xué)家和物理學(xué)家都認為光速是無限大的,宇宙恒星發(fā)出的光都是瞬時到達地球。伽利略首先對此提出懷疑,他于1607年在兩山頂間做實驗測光渣余速,由于光速太大而實驗裝置又太簡陋,未獲成功。1676年丹麥天文學(xué)家羅默,利用天文觀測,首次成功測量了光速。
1849年法國科學(xué)家斐索在實驗室里,用巧妙的裝置首次成功地在地面上測出了光速。1973年美國標準局的埃文森采用激光方法利用頻率和波和測定光速為(299792 458+1.2)米/秒。經(jīng)1975年第15屆國際計量大會確閉梁彎認,上述光速作為國際推薦值使用。1983年第17屆國際計量大會上通過米的新定義為“真空”中光在1/299 792 458秒時間間隔內(nèi)行程的長度。這樣,光速已成為定義值,它的精確度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