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中的水,溫度每較低2℃都需要4分鐘,所以放出的熱量也相等.兩表中相對應的列的質量相等,降低相同的溫度,放出的熱量不相等.根據公式Q=Cm△t可知同種物質降低相同的溫度,放出熱量多的質量大,質量相等的不同物質,放出的熱量與降低溫度的比值是該物質的比熱容,所以不相等,但不排除特殊情況.
答案為:(1)質量相同的同種物質(水或煤油);
(2)第三列(或第四列、或第五列、或第六列);
(3)錯誤;合理但不完整.
(1)由表一(或表二)中第一行和第三行的數據可知,煤油或水每經過2min(或4min),升高的溫度都為1℃,因此可得出的結論為:質量相同的同種物質,吸收的熱量與升高的溫度成正比.
(2)比較表一和表二的第三列,第四列,第五列數據后,可得:質量相同的不同物質,升高相同的溫度吸收的熱量不相同.
(3)比較表一和表二中的數據及相關條件,可得出的初步結論:質量相同的同種物質,吸收熱量與升高溫度的比值是定值(或質量相同的不同物質,吸收熱量與升高溫度的比值不同).
故答案為:
(1)質量相同的同種物質;
(2)質量相同的不同物質,升高相同的溫度吸收的熱量不相同;
(3)質量相同的同種物質,吸收熱量與升高溫度的比值是定值(或質量相同的不同物質,吸收熱量與升高溫度的比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