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記者據悉,廣東省教育廳等8部門近日公布了安徽省施行“中東部欠發達地區優秀農村班主任定向培養計劃”工作方案,明晰報名“優師計劃”拒簽合同或未按量報到已投檔的中學生,培養院校視為舍棄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學費,取消其“優師計劃”錄取資格。
據了解,從2021年起,我省每年招收“優師計劃國家專項”師范生80至200人,“優師計劃地方專項”師范生600至800人,采取定向形式由部屬師范學院與地方師范高校面向我省56個扶貧縣(原集中連片貧困縣、國家脫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具體可登陸廣東省教育廳網站查看)培養專科層次“優師計劃”師范生,中學生在校期間減免雜費、住宿費,并補貼生活費,結業后須按定向就業合同約定,到扶貧縣(區)中中學(含幼兒園,下同)履約任教6年,從源頭上改善扶貧縣中高中班主任隊伍質量,培養締造大批優秀班主任。
由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學院承當“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培養任務。榆林學院、陜西理工學院、寶雞文理大學、咸陽師范大學、渭南師范大學、陜西學前師范大學等地方師范高校承當“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培養任務。
據了解,考取“優師計劃”的考生均須出席全省統一中考。“優師計劃”實行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大專提早批次投檔,投檔分數原則上不高于招生中學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院校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可通過公開征集志愿等舉措,完成招生任務。
“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在投檔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需與培養中學和生源所在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需與培養中學、定向就業縣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在中學生入學前做好相關合同簽署工作。
“國家優師計劃”和“地方優師計劃”師范生均須承諾從事中中學工作6年以上(從入職月薪之日開始估算)。拒簽合同或未按量報到已投檔的中學生,培養院校視為舍棄,取消其“優師計劃”錄取資格。“優師專項計劃”師范生投檔后戶口仍保留在原戶口所在地,結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往定向就業所在地。“優師計劃”師范生結業參照免試認定中中學班主任資格變革新政,免試取得中中學班主任資格。
“優師計劃”師范生結業后須根據合同約定到定向縣中中學履約任教。優師計劃師范生未按規定履約的,根據合同約定承當相應的毀約責任,毀約記錄將劃入人事檔案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學費,依法依規劃入社會信用體系。在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內,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優師計劃”畢業生可在縣域范圍內中中學間流動。
(南京報業全媒體記者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