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院校在校學生;
2、應屆畢業生以外的高中學生;
3.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規定,因作弊而被暫停參加普通高考的,仍在暫停期內;
4、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報名方式及申請程序
(一)應屆畢業生、青少年報名前應向高中或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索取考生的考生號和初始上網密碼。 報名時,考生應通過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站(網址為:),并立即更改初始登錄密碼。 報名時,考生須通過報名網站認真閱讀、理解報名須知,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線錄入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報名信息、簡歷信息、家庭情況等),拍攝電子照片,并網上繳納報名費,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二代(或三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市、縣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中學)(候選人戶口所在地的市、區)確認登記資格、校核審批申請信息并采集指紋。 對于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學校負責提前核準考生戶籍所在地等申請條件,然后到報名點(中學)辦理集體申請手續。 社會工作者須持畢業證書或相應學歷證書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中學)辦理報名手續。 具體報名辦法按照《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見附件2)。
(二)高中期間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應按以下要求辦理申請手續:
1、報考時,考生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2017年12月10日前入住)和身份證,并提交所有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件; 購買房屋入戶的,還必須出示房產證,否則不予辦理登記確認手續。
2、考生須具備完整的三年制高中學生身份材料。 高中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畢業生,除原就讀學校的學籍材料外,還須具備在我省就讀期間完整的學籍材料,否則不予錄取申請。 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
3、應屆畢業生須填寫《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中畢業生學生報到及戶口登記表》(見附件4),并按照《關于做好外省高中戶籍登記工作的通知》省2011屆應屆高中畢業生《關于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往屆學生須填寫《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件5),經所在縣(市、區)公安局、招生辦審核并蓋章。戶籍所在地。 章節。
(三)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應按照《關于做好準備的通知》的要求,在報名高考前提供身份證、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參加高考的通知》戶口本及相關資格證明材料由就讀中學初審,由市、縣(區)招生匯總辦公室報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申請《廣東省農民工隨遷子女高考資格審核表》(見附件6)高考報名網站登錄,審核通過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應填報相關信息預報到時間內在報到系統上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資格審查表》中,在確認報到時(或各市招生辦確定的時間)持有)。 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和經批準的《廣東省農民工子女高考資格審查表》須向學校所在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中心提交按要求。 注冊確認手續須到院校指定的注冊點辦理。 資格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隨行子女父母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居住證、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 對于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流動兒童,居住地中學要盡快解釋和分流學生,引導學生返回居住地報考盡快參加高考,以免錯失良機,尤其是藝術類考生。 考試時間還早,錯過了就補不回來了。
(四)報名參加高考的殘疾考生應在預報到期間在報名系統中填寫相應的殘疾信息。 其中,申請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在確認報名時還須持身份證、二代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到指定報名點提交正式書面申請,并按照所在地縣(區)規定提交申請。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由招生考試機構、殘疾人士組成的專家組對殘疾人考生的身份和殘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和評估” 聯邦、衛生等相關部門。
(五)“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報名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及往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須憑學校畢業證書注冊,入學時由招生學校審核畢業證書原件。 往屆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報名。 報考時,考生須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英語或計算機水平考試合格證,或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合格證》。 考生報名時須選擇“職業技能課程證書”名稱并輸入證書編號。 考生最多可以選擇三門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畢業證書、專業技能課程考試證書復印件應當歸檔。 未取得職業技能課程證書但已報名參加2018年1月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職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或2018年3月全國英語、計算機水平證書考試的考生,可參加預科考試。先注冊。 取得這兩類考試證書后,考生須于2018年4月30日前到原報考點確認報考資格。未辦理報考資格確認手續的考生,將原始預報報名資料無效的。
(六)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含藝術類、音樂類,下同)入學學術考試分為省統考、省統考基礎上的高考和專科考試三種形式。考試。 選擇藝術類考生文化考試科目:文科或理科考試科目。 藝術類考生報考時,需認真了解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相關政策(具體詳見《關于印發2018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 》),并與擬報考院校協商后,再次確認藝術類專業學術考試類型。
為方便高校招生,提高考生錄取機會,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必須參加廣東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即報名時應選擇藝術專業統考或音樂專業統考。 參加省統考的,須填寫統考信息選項; 只參加高考的,只能填寫學校考試的信息選項; 必須同時參加省統考和高考或者以省統考為基礎的高考。 ,應同時填寫統一考試和學校考試信息選項。 考生在報考時未選擇相應信息選項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學校考試的,將不會被相關藝術院校(專業)錄取。 藝術類考生須持《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參加藝術院校(專業)組織的藝術院校考試。 報考高考時,如學校未明確相關藝術類專業是否需要參加省統考的,考生應報考省級藝術統考。
(七)考生須認真核對各報名點(中學)印制的《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表》。 尤其要仔細核對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畢業學校、外語選擇、聯系電話等信息,并簽字確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務必仔細查看省統考(含考試項目)或高考信息。 考生姓名中不能輸入的生僻字符必須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GBK)的輸入法輸入。 找不到的生僻字必須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并在確認報名時向報名點備案正確的姓名。 報名完成后,報名點應將姓名中含有無法錄入系統的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號以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提交至地級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將信息統一報省教育考試院。 《高考考生報名表》一經簽字確認,所有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考試、錄取、錄取后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均以此為基礎。 因信息輸入錯誤或未仔細核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戶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員及其子女必須回本省參加考試,不得借用外省考試。 省內考生原則上應返回戶籍地報名考試。 因特殊情況需要跨市借考的,須經借考地縣級以上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同意。 附件3)。 擬參加考試的考生在考入市屬普通高校時,按戶籍地錄取。 借閱考試的考生檔案(含電子檔案)由考生所在市(縣)招生辦公室建立。 考生所在市(縣)招生辦公室要嚴格審核考生戶籍,地級市考試機構將準確審核并更正借用考生的“戶口所在地”信息。在線考試。 報考后戶籍發生變更的考生,其“戶口所在地”信息確認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0日。截止時間后,不再辦理“戶口所在地”信息變更手續。
(九)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農民工子女需要在我省參加考試的,須向戶籍所在地省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 經戶籍所在地省招生辦公室書面同意,必須返回原籍地參加招生。 你可以在你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工作的城市參加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到時須出示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的相關書面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到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城市招生辦公室參加高考。借款手續。 在我省參加考試的流動兒童必須返回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市)參加入學手續。
(十)考生必須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 網上報名時,考生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網上繳納文化考試費用。 體育、藝術科目(含音樂、美術)考試費用由相關考點按照省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 收費方式另行通知。
2018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繼續實行網上報名。 為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準確性,現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前,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必須提前核實并確認中學代碼、報名點代碼、報名點規模。 報名時,考生應憑報名點(中學)發放的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登錄報名網站,修改密碼,通過網絡了解報名須知,并簽署《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可在網上下載自行輸入自己的報名信息,按要求采集并上傳照片,并繳納報名費,然后到市指定的報名點(中學)或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確認你的報名資格。 確認報名資格,校對申請信息,采集指紋,打印報名校對表。 照片上傳失敗的考生需到報名確認網站補拍照片。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開始前,各市、縣(市、區)、報名點(中學)在收集考生基本信息后,發放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給考生,然后在普通高考報名系統上進行報名。 輸入相關信息。 具體做法是:考生首先通過報到點讀取身份證信息并發放考生號后,根據發放的考生號在網上錄入其他基本信息、報考信息、簡歷信息、家庭情況等。初始密碼。 基本信息內容如下:政治面貌、考生類別、畢業高中、郵寄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個人專長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信息等; 申請信息包括:考試科目、技術考試形式及項目、《職業技能課程證書》類別(含證書編號)等。姓名中不能輸入的生僻字符應替換為大寫拼音字母,并提出書面申請網上輸入的漢字信息均以簡體字形式向報名點(中學)備案。無法輸入的字符,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通過地級市報省教育考試院新聞辦公室。
第三條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申請類別分為理科、文科、體育、音樂、藝術、單考單招、退役軍人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八類。 其中,單考單招類別是指申請單獨組織考試、單獨招生的普通高校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單試考生、體育訓練類、武術類、傳統類專業考生。國家體育、職業教師資格考生、殘疾人考生、大學生。 職業院校自主招生的中、高等職業學校三年級、二年級的考生。 單考單招類別考生須同時申請其他類別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考生號為該類別的考試號,報名時必須同時選擇考生的學科類別(任選其一)和對應的考試科目。
第四條普通高校招生文科考生統考科目為:語文、文科數學、外語、綜合文科。 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理科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理數、外語、綜合理科。 體育考生的考試科目為:在理科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增加了體育科目。 藝術類考生(含音樂、美術)的考試科目為:除文科或理科考試科目外,還選修藝術類科目。 外語測試語言包括英語(英語聽說測試單獨進行)、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 候選人必須選擇其中之一。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含退役軍人考生)必修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第五條 考生可以采取兩種報名方式:
1、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網頁(網址:),根據網頁提示輸入相關信息。
2、無法上網的考生可以到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點可以預先打印空白報名表,也可以立即在網頁上打印空白報名表交給考生。 考生填寫表格并提交給報名點或能上網的人幫助輸入。 注冊點可以立即或集中輸入。
第六條 考生報考前必須確定參加考試的縣(市、區)和報考點,并到報考點領取考生號和初始密碼。 網上報名后,按照系統提示前往相關報名點(中學)進行報名。 資格確認程序。
第七條 進入預報名網頁的考生必須仔細閱讀報名流程、考試要求、《考生須知》和《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閱讀并確認后才能進入申請表。 考生的基本信息,否則系統將拒絕接受考生的預登記。
第八條 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系統登錄密碼,以供后續確認報名資格時修改個人信息、填寫報名表、查詢考試成績、查詢錄取結果等使用。
第九條 報名點(中學)在確認報名資格時,必須按照規定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 如果考生符合報名條件,工作人員將根據考生提供的考生號核對考生信息是否真實,是否采集照片、指紋、是否正常繳納費用等。 審核通過后,將候選人提交至系統確認,并打印出候選人。 登記信息表。 對于未采集照片信息的考生,工作人員將進行現場身份驗證并采集照片。 學歷考試報名時已采集指紋的考生,無需再次采集指紋信息。 若未采集指紋信息的,將現場采集指紋信息。
第十條 考生在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表內容并簽字確認。 同時,考生須在報名表背面填寫《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確認您的簽名。 核對時如發現錯誤,請考生用筆更正報名信息表上的信息,然后交給報名點(中學)工作人員更正并重新確認。
第十一條 普通高考、單考單次考試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含退役軍人)的報名、領取實行分級管理、分步組織。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報名工作的總體組織協調,保障網絡安全和數據庫安全。 市級考試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各縣(市、區)報名工作高考報名網站登錄,及時發放用戶名和密碼,在線監控各縣(市、區)報名工作進展情況,并處理個別遺留問題。 縣(市、區)考試機構負責各報名點(中學)報名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各項信息采集任務的落實,并為考生或中學報考提供網絡環境和便利。在沒有互聯網接入的情況下,在線監控各報名點(中學)的工作進展,并對遺留問題進行整理上報。 各報名點(中學)組織考生網上報名,監控各報名點(中學)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進度,幫助考生解決網上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考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二條 候選人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試招生管理和畢業證書電子注冊以考生簽名確認的注冊信息為依據。 因應聘者本人填寫的信息不正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本實施細則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