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符合衛生部、人事部頒布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全科醫學、藥學、護理等衛生技術》符合《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臨床醫學專業:
(1) 初級:
根據462號文件精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以聘任醫師;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受聘為醫師。
(2)中級:
1.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有良好的醫德和職業素養;
(四)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醫師必須取得本次培訓資格證書。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者,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7年以上。
(2)取得醫學院校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獲得臨床醫學碩士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獲得臨床醫學專業博士學位。
2、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醫德和職業素養,并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藥學(護理、技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不少于一年。
(二)參加藥學(護理、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師(護理技師)工作5年以上;
2、獲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不少于3年;
3、獲得相應專業學士或碩士學位,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至少一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劑師(護理技師)工作7年以上;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劑師(護理技師)工作滿6年;
3、獲得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并從事藥劑師(護理技師)工作滿4年;
4、獲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并擔任藥劑師(護理技師)工作滿2年;
5、獲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必須首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職業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人責任不滿3年的。
(二)醫療過失責任人責任不滿1年的。
(三)受到行政處分且在處罰期限內的。
(四)偽造學歷或者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不滿二年的。
(五)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參加2017年各級衛生職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和從業年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要求參照正規院校國家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畢業資格或學位。
對于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2024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無論單位性質、戶籍性質,都可以根據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指示:
1、申請人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預防、藥學、護理等衛生技術專業;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的有關規定,所有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生、護士均可參加全國提前一年的衛生技術培訓計劃。 全科醫學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中級資格考試。
3、報名參加2016年各類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及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專業學歷或學位的注冊要求參照正式學歷或學位。國家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畢業學歷或學位。
您所學的專業必須與您申請的專業相對應(或相似)。 比如藥學專業,只能申請藥學資格,不能申請護理資格等等。
4、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取得考試合格證書,并達到《衛生技術人員崗位試行規定》規定的護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人員可直接聘用為專業技術護士。 。
六、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專業代碼301至365專業的,應具備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時提交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因工作變動需要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在現崗位工作滿2年。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名錄》中部分專業為主副專業,主副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通用試卷; 詳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
8、《暫行規定》規定的醫療事故責任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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