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普勒第三定律:T2/R3=K(=4π2/GM){R:軌道半徑,T:周期,K:常數(與行星質量無關)
關閉,取決于中心物體的質量)}
2、萬有引力定律:F=Gm1m2/r2(G=6.67×10-11Nm2/kg2,方向在??它們的連線上)
3、天體上的重力和重力加速度:GMm/R2=mg;g=GM/R2 {R:天體半徑(m),M:天體質量
數量(kg)}
4、衛星繞軌速度、角速度、周期:V=(GM/r)1/2;ω=(GM/r3)1/2;T=2π(r3/GM)1/2{M:
中心天體質量}
5、第一(第二、第三)宇宙速度V1=(g地r地)1/2=(GM/
1/2=(GM/地面)1/2=7.9km/s;V2=11.2km/s;V3=16.7km/s
6、地球同步衛星GMm/(r +h)2=m4π2(r +h)/T2{h≈,h:距地球表面的高度
度,r:地球半徑}
強調:(1)天體運動所需的向心力由重力提供,F方向=F百萬;
(2)應用萬有引力定律可以估算天空
物體的質量密度等;
(3)地球同步衛星只能在赤道上空運行,其運行周期與地球自轉周期相同;
(4)隨著衛星軌道半徑變小,勢能變小,動能變大,速度變大,周期變小;
(5)最大的地球衛星
軌道速度和最小發射速度均為7.9公里/秒。
擴展信息:
高考物理常見知識點:
1.力分析常常漏掉“力”
物體受力的分析是物理學中最重要、最基礎的知識。 分析方法包括“整體法”和“孤立法”。
“方法”有兩種。 可以說高中物理彈力輕桿模型,物體的受力分析貫穿了整個高中物理,比如力學中的重力、彈力(推力、推力等)。
拉、舉、壓)和摩擦(靜摩擦和滑動摩擦)。
電場中的電場力(庫侖力)、磁場中的洛倫茲力
(安培力)等。在力分析中,最困難的是確定力的方向。 最常見的錯誤是力分析經常會錯過某個點。
性格。
在力分析過程中,特別是在“力、電、磁”綜合問題中,第一步是力分析。 雖然
雖然解題思路是正確的,但考生在分析時往往會漏掉一種力(甚至是重力),從而少了一種力做功,從而
你得到的答案與正確的結果相差很大,你將失去整個問題的分數。
還應該注意的是,在分析某個力的變化時,
使用的方法有數學計算法和動態矢量三角形法(注意只有當一個力的大小和方向不變,而第二個力為
力的大小可變但方向不變,第三個力的大小和方向發生變化)和極限方法(注意必須滿足力的單調變化)
情況)。
2.對摩擦力的認識模糊
摩擦包括靜摩擦,因為它具有“隱蔽性”、“不確定性”和“相對運動或相對趨勢”的特點。
隨著“勢”知識的介入,它成為了所有力量中最難理解和把握的力量。 一旦在任何問題上發生摩擦,
的力量,其難度和復雜性也會相應增加。
最典型的就是“輸送帶問題”,可以減少摩擦
所有可能的情況都包括在內。 建議同學們從以下四個方面來認識摩擦:
(1)物體所受的滑動摩擦力總是與其相對運動的方向相反。這里的難點在于相對運動的理解;
澄清一下,滑動摩擦力的大小略小于最大靜摩擦力,但計算時往往等于最大靜摩擦力。返回
是的,計算滑動摩擦力時,正壓力不一定等于重力。
(2)物體所受的靜摩擦力總是與物體的相對運動趨勢相反。顯然,最難認識的就是“相對運動”
“運動趨勢方向”的判斷。 可以用假設法來判斷。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摩擦力,那么物體會向哪里移動呢?
該假設下的運動方向就是相對運動趨勢的方向; 還必須說明的是,靜摩擦力的大小是可變的并且可以
通過物體的平衡條件來求解。
(3)摩擦力總是成對出現。 但他們在工作時不一定成對出現。最大的誤解之一是
摩擦就是阻力,摩擦所做的功始終為負。 靜摩擦力或滑動摩擦力都可以是驅動力。
(4)對于一對同時摩擦力所做的功,應特別注意下列情況:
也許兩者都沒有任何作用。 (靜摩擦情況)
也許兩者都在做消極的工作。 (就像一顆子彈擊中迎面而來的木塊)
一個人可能做積極的工作,另一個人可能做消極的工作,但工作的價值可能并不相等。 兩個功的總和可能為零(靜摩擦力可以
不做功),可能小于零(滑動摩擦)或大于零(靜摩擦變成動力)。
也許一個人做消極的工作,另一個人不做任何工作。 (例如子彈擊中固定木塊)
也許一個人正在做積極的工作,而另一個人卻沒有。 (如傳送帶承載物體的情況)
(建議一起討論“一對相互作用的力所做的功”的情況)
3.對彈簧的彈力有清晰的認識
由于彈簧或彈力繩的變形,其彈力會發生有規律的變化,但應注意
是的,這種變形不能突然改變(弦上或支撐面上的力可以突然改變),所以用牛頓定律求解物體時
瞬間加速時要特別注意。
另外,在將彈性勢能轉化為其他機械能時物理資源網,必須嚴格遵循能量守恒定律高中物理彈力輕桿模型,
并分析了物體落在垂直彈簧上時的動態過程,即速度最大的情況。
4、對“細繩燈桿”有清晰的認識
在受力分析中,弦和光棒是兩個重要的物理模型。 應該注意的是,繩子上的力總是沿著繩子。
分點指向它的收縮方向,光柱的情況非常復雜。 它可以沿桿的方向或不沿桿的方向“拉”或“支撐”。
應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方向。
5. 關于小球被“系”在繩子或光棒上并進行圓周運動的情況與在環或圓管中進行圓周運動的情況的比較。
比較
這類問題常常討論球處于最高點時的情況。
事實上,用繩子綁住的球就和在光滑的環中移動一樣。
情況類似。 剛剛經過最高點意味著繩子的拉力為零,環內壁對球的壓力為零,只有重量
該力表現為向心力; 而被桿“綁”著的小球則與圓管中的運動類似。 它剛剛經過最高點。
這意味著速度為零。
因為桿和管內外壁對球施加的力可以是向上、向下或為零。
可以結合汽車行駛過“凸”橋和“凹”橋的情況來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