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及安排
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由上海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設置、統一評分,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1. 考試方法
語文、數學資格考試為筆試,各為90分鐘;外語資格考試分為筆試和聽說考試,筆試不包含聽力,為時90分鐘;聽說考試(含聽力)采用人機對話模式分批次進行,為時30分鐘。
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根據本市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要求,2021學年春季學期末資格考試科目名稱由生物學改為資格考試、分級考試,每門考試時長60分鐘。2022年1月資格考試繼續探索采用機考方式,采用混合、同步考試;2022年6月資格考試仍為筆試形式。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學)資格考試還設有技能操作測試,每門考試時長15分鐘。
信息技術(根據本市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要求,2021學年春季學期末舉行的資格考試科目名稱調整為信息技術)為資格考試,以計算機化考試形式分批次進行,考試時間為60分鐘。
2. 考試安排
資格審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資格考試科目
1 月 8 日
(周六)
9:00-10:30
語言
13:30-15:00
數學
1 月 9 日
(星期日)
9:00-10:30
外語(筆試)
13:00 起
考試開始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1 月 15 日
(周六)
考試于 9:00 開始
化學
思想政治
物理
1 月 16 日
(星期日)
考試于 9:00 開始
歷史
地理
生命科學
1 月 17 日
(周一)
考試于 9:00 開始
信息技術
5月23日(星期一)
-5月30日(星期一)
物理、化學和生物技能測試
6 月 28 日
(周二)
9:00-10:00
化學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6 月 29 日
(周三)
9:00-10:00
歷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物學
6 月 30 日
(周四)
考試于 8:00 開始
信息技術
等級考試: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5 月 7 日
(周六)
9:00-10:00
化學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5 月 8 日
(星期日)
9:00-10:00
歷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學
結果展示和報告
1. 分數和成績
每科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筆試80分,聽力和口語試20分。
資格審查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類,市教育部門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學)、信息技術(信息技術)等學科資格考試的及格分數以考試成績標準分確定。
分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按取得有效考試成績的考生總數(不包括未參加考試或未取得成績的考生)相應比例劃分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B+、B、B-、C+、C、C-、D+、D、E,共5個等級11個等級,其中A+約占5%,A、B+、B、B-、C+、C、C-、D+各約占10%,D、E共約占15%,E代表考試有效成績低于標準分或約占5%。
2. 結果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中心將按照教育質量監測和成績報告有關要求,按照科學、規范的程序,對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進行采集和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成績單發放至各區,由各區招生、考試機構發放至學校和考生本人。
報名及申請
高中階段考試報名由上海市教育考試中心招生辦公室負責受理。
1. 注冊
本市普通高中入學初次參加考試的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名,學生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統提供。
初次參加考試的其他學校高中學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人員、取得初中畢業或者結業證書的社會人員(以下統稱其他考生)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報名。
已經報名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的學生無需再次報名,可直接報名。
每位學生完成報名后,將獲得一個高中學業成績考試報名號,該報名號是學生在考試中的唯一身份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2. 申請及成績有效期
學生完成報名后,將報名相應科目,完成報名后需核對報名信息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參加該科目的考試。
1. 資格考試報名及成績有效期
(一)資格考試報名
凡在全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不含留學生)均須參加入學資格考試;在全市普通高中就讀的留學生可自愿報名參加入學資格考試;學生休學期間不得報名。
本市普通高中就讀學生出現學業不合格、辦理正式休學手續后返校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參加相應年級相應科目合格考試的,須按照現在所在年級申請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考試。
本市普通高中學生可報考的入學考試科目如下表:
地點
年級
可選科目
1 年級
信息技術
高中二年級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學)、信息技術(信息技術)
大四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學)、信息技術(信息技術)
① 語文、數學、英語水平測試
本市普通高中學生參加春季或秋季高考,可以以其春季或秋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代替相應科目的入學考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表示)。
②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學)、信息技術(信息技術)專業資格考試
2022年1月高中學歷合格考試的考生范圍為:已報名參加本市學歷合格考試相關科目,但因缺考或成績不合格,可選擇報考相應科目;學歷合格考試未取得及格成績的在讀高三學生和已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其他考生”;考慮到普通高中實施新課程、新教材,未報名參加地理、生命科學學歷合格考試的在讀高二學生,可選擇報考地理、生命科學學歷合格考試科目。
2022年6月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范圍為:高一學生(限信息技術水平考試);高二、高三學生(限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等科目水平考試);“其他考生”可自愿報考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信息技術(信息技術)7個科目水平考試。
(二)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
資格考試“及格”成績始終有效;生命科學、信息技術專業科目名稱調整后,此前取得的相應專業資格考試“及格”成績繼續有效。
2. 等級考試申請及成績有效期
(1)等級考試報名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報考相應科目的分級考試。參加過本市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并取得該科目合格成績的學生,可直接報考該科目的分級考試。考生可根據高校錄取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在6個分級考試科目中選擇3個參加考試。
(2)考試成績有效期
本市高中階段在讀學生,2020學年及以前入學所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有效期按《上海市教委印發通知》(滬教委規〔2018〕6號)執行,2021學年及以后入學所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對于“其他考生”,2022年及以前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委印發通知》(滬教委規〔2018〕6號)執行;2023年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保留有效至2024年;2024年起,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022年考生首次報名高考(成功報名高考即視為參加考試,下同)時,所選的分級考試科目不得超過3門,且只能參加一次考試高中物理等級考質量標準,報名后不得更改考試科目。首次高考前,考生如未參加所報考的分級考試相關科目,可再次報考相應科目的分級考試,但不得更改考試科目。考生再次報名高考,可更改3門分級考試科目,或再次選同一科目參加考試,但須先注銷有效期內以往相關科目的分級考試成績。
生命科學學科名稱調整后,有效期內此前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繼續有效。
3.外省市轉學學生來本市就讀申請表
從外省市轉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學籍須轉入本市,下同),如已參加過外省市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教育考試機構組織的高中學歷考試,可憑成績單等相關材料在報名期間申請本市高中學歷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可。
成績承認范圍僅限于本市高中階段考試科目,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生物)、思政、地理、歷史6門科目的分級考試成績不予承認。
考生申請認可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經上海市教育考試中心認定合格后,無需再參加其認可科目的入學資格考試。
學生亦可在本市報考相應科目水平考試,其在外省市參加的高中階段相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再得到承認。
未轉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請承認外省市成績的,可參照執行外省市轉學成績管理辦法。
考試管理
1. 考試組織
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資格審查和分級考試的組織實施,區招生考試機構按照“同一學校教師避免監考同一學校學生”的原則安排監考人員。
考試按照本市規定的時間和考試要求進行,筆試科目和外語聽說考試須在標準化考場進行。信息技術(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由各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在轄區內設立考點、安排考場。
物理、化學、生物三門科目技能操作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制定,統一出題、統一評分標準,高中統一時間組織實施,采用現場閱卷方式。區招生代理機構在每個考點選派2名考核督導員,督促指導考試管理和考核標準落實。
2. 試卷保存
試卷保管按照教育部、國家保密局的有關規定執行,試卷印制應當符合保密規定高中物理等級考質量標準,試卷收集、保管由市、區有關部門和學校按照規定進行管理。
(三)標記安排
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全市統一采用線上評卷方式,評卷人選拔情況另行公布。評卷(評分)工作將嚴格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確保安全保密、規范管理、統一標準、嚴明紀律。
4. 結果回顧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規定時間內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主要核實成績處理是否存在錯誤留學之路,不進行重新評分或復核答題紙。復核結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反饋給考生。
疫情防控
2022年高中畢業考試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將按照依法管理、科學防治、分類指導、醫校協作的指導原則。
各區要按照最新防疫要求,不斷建立完善常態化機制,有針對性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體防疫預案要求參照《上海教育考試院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各類招生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衛生防疫工作方案(通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