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官也坐牢啊,當然,一般法律是對下層建筑而施行的
建安二十四年,關羽發動襄樊戰役,雖然水淹七軍,威鎮華夏,但最終卻導致荊州失守,自身也為孫權所殺。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整個襄樊之戰,首尾長達半年之久,從開始的吳魏使者往來不絕,到后來的曹操不斷調遣于禁、龐德、徐晃等率兵增援樊城。如此規模巨大的軍事行動,蜀漢方面竟沒有采取任何對策。最后當關羽敗走麥城,全軍覆沒之際,蜀軍援兵也還是遲遲不至,這引起了后人的紛紛猜疑。最近,上海大學歷史系教授朱子彥在專業期刊《史學集刊》上撰文指出,關羽之敗,敗在吳魏聯盟絞殺,但真正把關羽送上斷頭臺的卻可能是自家人諸葛亮。 諸葛亮胸懷天下,關羽無疑是他攫取權力的最大障礙。
應該由當地政府制止,非法開礦是犯法的,可以向媒體舉報。
刑法第三百四二條非法采礦罪:
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