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點消息 廣東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省共有24所高校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其中2023南京林業大學錄取分數線,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等12所甲類院校倫敦科技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英語學院(北京)、深圳北立圣彼得堡學院。 12個乙類院校:上海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學院、南京理工大學、南京郵電學院、南京醫學科學院、南京中醫藥研究所、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巴塞羅那。
4月底前,各高校將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 山東省高校(蘇州杜克學院除外)招生計劃綜合評價不超過學校年度高校招生計劃總額的5%。 近日,5月10日,各高校完成報考手續(具體時間以高校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符合我省中考及高校綜合評價要求的考生,可按學院確定的時間和形式報考。 單位不得向小學分配名額。 考生及其所在學校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近日,5月25日,各高校要組織專項力量,根據學校報考情況,按照先缺后優的原則,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及時將審核結果告知考生2023南京林業大學錄取分數線,并向社會公示。他們在學校的網站上。 同時,將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近日,5月31日,通過甲類院校復審的考生須登錄省教育考試院中考綜合業務信息管理系統考生服務平臺()確認報名和學院的秩序。
B類高校考生須在全省中考志愿補報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中考志愿補報系統,補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在“綜合評價招生”欄目中,其專業志愿必須在公示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經多所高校采用多種招生方式(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文工團、高水平運動隊)入圍的考生只能選擇二次補報。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或補報上述兩類綜合評價的,視為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名單上的考生對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并補報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的,按下列規定錄取并備案:
1.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各院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要求,方可報讀相關專業(類)。
2.考生中考文化成績不高于相應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其中:經確定入圍A類院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單排名和志愿錄取,并按院校確認的順序錄取。大學在大學制作早期批次之前。 公布的備案規則決定是否備案和備案的專業。 已備案的候選人將不再參加任何其他批次的備案。
對確定入圍乙類院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大專初批后、本科批前按考生意愿錄取,各高校根據考生擇優檔擇優錄取。公布的備案規則。
新華商報、路口記者 楊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