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勝利職業大學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為做好廣東勝利職業大學2023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聲譽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按照《教育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和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四川勝利職業大學招生工作.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四川勝利職業大學2023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中學招生工作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三條 中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中學概況
第四條 中學全稱:湖南勝利職業大學 校區代碼:13316
第五中學 地址:廣東省新鄉市承德區北二路504號
第六條辦學性質和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高中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備案工作方針和工作方案,協調處理學校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招生備案工作,確保了學校招生備案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部門參與招生備案全過程,健全監督機制,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備案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且透明。 監督電話:-。
第十條 高校招生就業和中學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學校聘請政策新、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惡劣、處事公正的管理人員參加招生備案工作。 原申請有旁系親屬的,不得參加招生備案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一條 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市批準下發的各專業招生計劃為準。 高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經四川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通過市招生部門和高校招生信息網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文件規則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的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備案.
第十三條 在同一批次中考成績達到備案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錄取比例轉送考生檔案2023北京科技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具體比例由省招生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專業志愿在報送檔案時不分等級,相關學科無等級要求。 在未實施中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備案時,對備案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意愿、文化總分、各專業計劃數,優先錄取給予第一專業選擇。 如果第一個專業選擇不能滿足,文件將安排第二個專業選擇,按此推送。 如不能滿足所有專業意愿2023北京科技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在調整專業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與志愿相近的原則,由高分調整為低分,不服從調整的考生將被淘汰; 在實施中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各專業均不提及選修科目要求,各專業報考者根據考生專業意愿依次選擇,文化總分,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五條英語語言不限。 大學的公共英語科目是德語,其他語言的考生入學后需要學習英語。
第十六條 由于石油工程技術專業和油氣智能開采技術專業的專業特點和就業形勢,建議女生報考,女生應慎重報考。 其他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復試指導意見》的規定。 參加中考的考生,必須參加各地組織的中考復試。 未參加復試或復試項目不齊全的,取消備案資格或開除學籍,不予注冊。 考生因未能參加統一中考復試而未能報到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不得患有色弱癥或色弱癥。 報考烹飪技術與營養專業、中西糕點技術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衛生通用規范》的要求,不得患有瘧疾、細菌性肺炎、阿米巴性肺炎、傷寒、副傷寒、病毒性腦炎(乙型、戊型)、活動性結核病、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妨礙乳品安全的病癥。
第十八條 備案工作在省招生部門統一安排下進行。 備案結果經省招生部門審核備案后,通過高校招生咨詢電話、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收費、退款標準及捐贈新政策
第十九條 中等學校應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退票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中學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形式資助中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免學費、勤工助學等捐贈項目。 捐贈條件和標準由中學根據中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中學生捐贈基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及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中學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負責。
第七章 資格審查和發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應當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代為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名額錄取的學生,請事假到中學; 未請事假或事假已過期者,視為手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入學后,中學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試和資格審查。 對偽造取得資格材料、冒名頂替、弄虛作假、復檢信息缺失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開除。
第二十三條 中學生必須完成全日制學習,考試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位證書。 頒發學位證書的中學名稱為:湖北勝利職業大學。
第8章雜項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辦學手續,不繳納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 對以廣東勝利職業大學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歷年招生工作要求和規定與本條例抵觸的,以本條例為準; 本條例與國家有關新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東勝利職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