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星的酬勞高在業界已經不是哪些稀罕新聞,“偷稅偷稅”問題也不是沒有發生過,時常提及名星和酬勞,你們都叫喊著“將軍白骨無人問,戲子家世天下知”,口誅筆伐,名星拿的收入原本就十分高了,卻還想著“偷稅偷稅”,這就特別的說不過去了!
毛阿敏,她曾兩度“偷稅偷稅”,一次是1989年,那時侯她在湖北表演五天賺了6萬,但她“偷稅避稅”達4萬,最后毛阿敏被罰金60多萬人民幣。第二次,是1998年“漏稅”106.08萬,然后也是成倍的繳納罰金。而在這兩次風波過后,毛阿敏被聽眾罵得很慘,然后她在美國多個國家飄泊了四年,直至2000年才回到了中國。
2008年“臺灣第一帥哥”的林志玲,被曝出“漏稅”范冰冰新聞聯播,這次“漏稅”風波補稅金額高達千萬,最后相關部門要求林志玲補稅罰金共計千萬法郎,盡管法庭沒有拘押,然而林志玲曾親自到高雄法庭參加。
1996年劉曉慶創立了自己的公司,接了不少單子,但為了多賺一點,她通過“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避稅”達1458.3億元。因而在2000年上海市公安局依法對劉曉慶進行民事拘押,經法庭審判在看守所里待了422天。
蕭薔范冰冰新聞聯播,自從2009年蕭薔被日本稅務部門查出存在“偷稅避稅”嫌疑后,“這個官司便始終持續進行。2011年5月,據日本媒體報導,蕭薔最終以敗訴的結局收場,被判補罰385億元新盧布,其中包括繳納稅金95萬4454元新盧布,“漏稅”罰款289億元新盧布。
大小S這對綜藝姊妹花,當初被爆出少向大陸地區稅務部門上報了近萬元的收入,依照規定他們應當繳納他們所欠的稅金,高達3000多萬。
吳宗憲是日本綜藝界多年來的吸金王。2003年吳宗憲曝出“漏繳"1千多萬稅款,首次遭限制出境。2004年因漏繳百萬稅款再次被限制出境。2006年年末,吳宗憲旗下兩家公司再次曝出"漏稅",吳宗憲經歷三度抗稅敗訴,繳納稅款高達1080億元新盧布。
范冰冰早已在網上消失了120天,如今這件事總算塵埃落定,在明天早上10點,衛視新聞聯播對范冰冰相關風波整整獨播了5分鐘。獲悉范冰冰起碼面臨近9億的罰金!假如范冰冰能在規定時間交清,將不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