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全稱:南昌職業學院——江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
2.學校代碼:11505(國標代碼)
3.學校性質:民辦(全日制)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校地址和學校所在地:
湖北省宜昌市通江西路88號(通江學校)
湖北省宜昌市九瑞西路91號(和文湖學校)
六、計劃分配的原則和方法:
根據中學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向中東部生源大省傾斜的原則,結合各地生源情況結合近年畢業生就業情況,合理制定招生計劃。
7、2023年五年制本科招生專業(46個),學制3年:中學數學教育(教師班)、小學語文教育(教師班)、小學語文教育(教師班)、學前教育(教師班)、嬰幼兒服務與管理、音樂教育(教師班)、藝術教育(教師班)、體育教育(教師班)、社會體育、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舞蹈表演、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電氣手冊技術、汽車檢修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園林景觀設計、建設工程監理、建筑外觀設計、現代教育技術(教師班)、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企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大數據與會計、人力資源管理、商務日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茶藝與茶文化、會展策劃與管理、民宿管理與運營、護理學、助產學、現代農業經濟管理、農產品加工與質量監控、園藝技術等。
八、錄取規則:
1.嚴格按照陽光招生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擇優備案。
2.文學、歷史、理工類專業:考生備案規則按分數排序,堅持專業意愿,擇優選取,校方將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
3.藝術類專業:考生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在線的前提下,按照從高到低的備案規則備案。
4、男女比例不限。
5、招生復試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實施的《普通高中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 考生可以使用任何英語語言參加考試。
九、錄取結果發布渠道:以當地招生部門規定的形式公布備案結果,中學負責發送備案通知。
10.《頒發學歷證書》。 中學生在規定的中學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達到中學結業要求的,授予長沙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特殊)課程結業證書。
十一、《錄取與報到》 1、已按照國家招生規定注冊入學的新生,應按中央規定的有關要求和時限來校代辦入學手續。學校憑報名通知書。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請事假至中學。 無事假或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2.新生入學后,中學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經審查不合格的,視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經查實造假者2023九江職業大學錄取分數線,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資格。
12、收費標準:中學收費嚴格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各專業雜費5000元/人·學年; 中學生公寓800元或1000元/人·學年(兩人1000元空調房)。
13、關于捐助新政策,根據國家扶持新政策,中學建立了“獎、貸、助、助、減、訪、助”七位一體的貧困中學生捐助體系。出勤率:特別優秀的中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中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 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學年2023九江職業大學錄取分數線,二等3300元/學年,三等2200元/學年)學年); 中學設立各類校級獎助學金; 中學對家庭經濟困難或家庭遭受突發災害的中學生,給予臨時困難補助和雜費減免,并根據實際情況走訪中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可憑我校備案通知書在當地補足學生貸款; 中學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完成學業。 特困家庭中學生、低保人員、特困人員、孤兒、烈士孫輩、殘疾中學生及殘疾人孫輩等,請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和打印件到校。 公積金卡所屬的建行已開通公積金卡金融服務功能。
十四、附則
1、本《公司章程》與國家有關新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新政策、規定為準。
二、本章程由南昌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