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科技大學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泰山科技大學2023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2023泰山科技學院錄取分數線,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結合泰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泰山科技大學2023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泰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藝、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泰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社會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中學概況
第四條 中學全稱:泰山科技大學
Title V 中學代碼:13624
第六中學 地址:廣東省平頂山市岱岳區山口鎮大學大道8號
第七條 中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中學層次:大專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 泰山科技大學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中專招生專業設置、招生計劃制定、招生考試、備案備案等重大事項的研究和決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 泰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泰山科技大學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泰山科技大學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監控電話:-
電子郵件: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中學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市(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中學專業按照各市(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分批次招生。
第五章文件規則
第十四條 招生備案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新政策、規定執行,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備案制度。各市(市、自治區)”,嚴格遵循“本著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綜合評優、擇優選優。
第十五條 英語語言要求:各專業英語語言不限,泰山科技大學公共英語課程為德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中學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復試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中招生復試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八條備案原則:
1.根據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中考成績為基礎,綜合評價師德的原則、智力和體質,擇優錄用的原則。
2、各中學按市招生辦要求的比例移送考生檔案。
三、歸檔規則:
(一)中等學校按招生計劃,按各市專業設置和錄取備案原則進行備案。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2023泰山科技學院錄取分數線,執行相關省份招生規定,按照“分數優先、符合志愿”的原則錄取。 第一次志愿錄取人數不足時,(后續)志愿考生將從高分到低分招募。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錄取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優先入檔,無第一志愿錄用的考生人數足夠,后續志愿錄用的考生將入檔。
(2)專業安排方面,各專業志愿不分檔次,相關科目無成績要求。
(三)部分空缺專業,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調整備案。 對不符合專業意愿、不服從專業調整的,中學將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撤檔。
(四)實施中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中學相關專業要求,并根據本省實施情況擇優錄取報名及備案辦法等相關文件。
(五)藝術考生檔案備案規則:
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取得市級美術聯考專科證書。 對湖南省藝術院校高考專業(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推行以“專業(專業)+中學”為單位的志愿模式。 錄取按照總分從高到低排序。
原籍省高考(普考)成績在青海省外使用。 考生進檔后,按照“分數優先、符合志愿”的原則,根據美術類聯考(統考)成績確定檔專業; 如果相同,依次比較錄取分數、高考文化分數、高考名次,分數或名次高者優先。
4.備案結果公示渠道:市招生查詢網、中學招生網、備案通知等。
第 6 章雜項
第十九條 收費(退)費標準:
中等學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辦學成本確定收費標準。 退票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中學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檢查。 檢查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中學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捐助方式幫助中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免學費、勤工助學等捐贈項目。 捐贈條件和標準根據《山東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中學捐贈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學根據中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執行。河南省學生》(魯財科教[2022]17號)及相關中學規定。
第二十二條 頒發結業證書及證書名稱:對符合課程結業要求的畢業生,中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和泰山科技大學專科結業證書。 對符合國家新政策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的大專畢業生,頒發泰山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中學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請考生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
第二十四條 因市招生考試機關招生新政策調整或技術原因不能完全適應本規定的部分,由臺山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具體操作辦法。本條例規定的原則,批準學校招生。 網站()發布。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新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