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的感應電動勢一般默認是瞬時感應電動勢,所以公式E=BLv中的v是瞬時速度 (2)但如果明確問平均感應電動勢時,這時公式E=BLv中的v是平均速度。
你算的是“2s初(1s末)到4s初(3s末)的平均速度”,它等于2s末(3s初)的瞬時速度。所以應該是對的。
因為,“平均速度”就等于“中間時刻的瞬時速度”。
速率是物體運動的快慢,或等價于路程的變化率。在初中物理中被稱為速度,但應與高中物理中的速度加以區別。
它是運動物體經過的路程△S和通過這一路程所用時間△t的比值。即(S1-S0)/(t1-t0)
為了使描述精確些,可以把Δt取得小一些。如果Δt非常非常小,就可以認為Δs/Δ t表示的是物體在時刻t的速度,這個速度叫瞬時速度,瞬時速度的大小通常叫做速率。
一、定義:平均速率是單位時間內的路程(經過的路線);平均速度是單位時間內的位移(這段時間內質點首末位置的向量)。
二、速率只有一個大小,是標量;速度除了大小還有方向,方向是此時軌跡曲線的切線方向,是矢量;
三、公式:平均速率=路程/時間;平均速度=位移/時間;
可能上面說的比較抽象,下面我舉個例子:
你早上上學去學校,途中繞道去了個小吃店吃早飯,也就是說你先從A點到B點再到了C點,那么你的平均速率就是你一共走過的路線除以你用的時間;但平均速度則是你家到學校的向量(相當于連直線)/所用時間,也就是說,平均速度與我們到達的方式是無關的。
特別注意的是,速率是速度的大小,但平均速率不一定等于平均速度的大小,如果相等除了巧合之外就是我們是嚴格沿著位移向量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