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我省2024年高職院校按普通高中學歷考試成績錄取(以下簡稱學歷錄?。┕ぷ魍ㄖ缦拢?span style="display:none">uWQ物理好資源網(原物理ok網)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
全省各高等職業院校(含高等技術學院,下同)均開展學歷考試招生工作。
凡2023年已招生的普通高職高專(??疲┰盒F胀▽I,且已通過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填報并經教育部批準2024年招生的,均須安排招生。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美術和舞蹈類,下同)專業由院校視情況安排。
二、招生計劃
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原則上應達到全省年度招生計劃的75%(不含三年制專升本、三年制中職轉高職、五年制綜合插班,下同)。
各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生源計劃網上編制系統”完成計劃編制報送廣東本科線2024分數線,經省招生辦、省教育廳計劃處、就業處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報送編制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暑期高考本科院校未全部招生計劃和錄取空缺計劃,由暑期高考各高校統籌使用。
三、招生對象
符合入學資格的考生如下:
(1)按照《關于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3]7號)要求,完成高考報名。
(2)參加2024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其中藝術、體育類(以下簡稱藝體類)還須參加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藝體類對應科目統一考試。
(三)普通高中畢業生須在高中階段修滿規定學時、取得相應學分,并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資格考試,下同)。非普通高中畢業生須持有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資格證書。以學業考試形式錄取的新生入學時物理資源網,須核實其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資格證書。無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資格證書者,不得入學或注冊。
(四)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教發[2003]3號)的要求,體檢須按照《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文件》執行。
四、考試安排及成績使用
1. 考試安排
1.2024年1月廣東省高中階段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報名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藝術、體育類統一考試時間安排另行公布。
2. 結果的使用
1.普通類以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總成績(以下簡稱學業考試成績)作為學業考試錄取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2.藝術、體育類專業以考生學業考試成績和藝考統一考試成績(以下簡稱藝考成績)作為學業考試錄取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以考生學業考試成績和藝考統一考試成績合并成績總分排序為準進行立項。
體育專業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學業考試成績×40%+藝術考試成績×1.5×60%。 音樂、美術、舞蹈專業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學業考試成績×50%+藝術考試成績×1.5×50%。
五、錄取辦法
職業院校采取學業入學考試方式,分為普通類、文藝體育類招生。
1. 確定得分線
省招生委員會根據各學科招生計劃,按照一定比例確定考生各學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二)志愿者報名
達到我省相應科目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逾期未填寫申請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考普通專業的考生可以填寫20個學院專業組志愿;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填寫10個學院專業組志愿。每個學院專業組可以填寫6個專業志愿和1個是否接受專業調整的選項。
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普通類和文體類專業,每類專業只能選擇一個進行報考,報考時間另行通知。
3. 申請方法
學業考試錄取實行“成績優先、按志愿錄取”原則,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申報與錄取并行,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申報單位。
1. 普通類考生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文藝體育類考生志愿按總成績從低到高排序,但前提是學業和藝術類考試成績均在最低分數線以上。
2. 考生檔案一經提交,將不再檢索該考生的后續申請,檔案提交后,學校將擇優錄取。
(四)錄取辦法
職業院校按照本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計劃招生,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生,由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征集志愿。
(五)政策支持
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參加高考時按規定履行相關申請手續,經公布可享受優惠加分的,在學業考試成績中加計相應分數。
(六)相關說明
1.高職院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學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2.已獲得學業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專科招生,但可以報名參加暑期高考,參加本科招生(不得參加暑期高考專科招生)。如被本科院校錄取廣東本科線2024分數線,其學業考試錄取資格將被取消。高職院校報到時,不再接受已被本科院校錄取的新生報到。
3.學業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暑期高考及其他形式的本、專招生。
6. 時間安排
日程
職位描述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10 日
學業考試報名(與暑期高考報名同時進行)
2023 年 11 月
報考普通高中階段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
2024年1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常規高中學歷考試:語文、數學、英語
2024 年 1 月
招生機構編制招生計劃、制定和發布招生規章、開展招生宣傳
2024 年 3 月
考生填寫申請表,高校招生并錄取學生
注:以上時間安排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將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中學、職業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中學要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動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積極報考。職業院校要認真制定學業考試招生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職業院校招生章程要報省級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高職院校和中學要增強服務意識,利用各種媒體,扎實做好高職院校學歷考試招生宣傳工作,使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試點政策,動員和鼓勵部分普通高中畢業生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
(三)強化條件保障。各地、高職院校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及時反饋改革試點過程中的問題和不足,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為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請各市教育局盡快將此通知轉發至各縣(市、區)教育局、各中學。
廣東省教育廳
2023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