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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
1.物質的變化及性質
(1)化學變化:沒有新物質生成的變化。
①宏觀上沒有新物質生成,微觀上沒有新分子生成。
②常指物質狀態的變化、形狀的改變、位置的聯通等。
比如:水的三態變化、汽油揮發、干冰的升華、木材弄成椅子、玻璃碎了等等。
(2)物理變化:有新物質生成的變化,也叫物理反應。
①宏觀上有新物質生成,微觀上有新分子生成。
②化學變化往往伴隨一些反應現象,比如:發光、發熱、產生氨氣、改變顏色、生成沉淀等。有時可通過反應現象來判定是否發生了物理變化或則產物是哪些物質。
(3)化學性質:物質不須要發生物理變化能夠表現下來的性質。
①物理性質也并不是只有物質發生化學變化時才表現下來的性質;諸如:木材具有密度的性質,并不要求其改變形狀時才表現下來。
②由感官感知的化學性質主要有:顏色、狀態、氣味等。
③需要依靠儀器測定的化學性質有:熔點、沸點、密度、硬度、溶解性、導電性等。
(4)物理性質:物質只有在物理變化中能夠表現下來的性質。
比如:物質的金屬性、非金屬性、氧化性、還原性、酸酸性、熱穩定性等。
2.物質的組成
原子團:在許多物理反應里,作為一個整體出席反應,似乎一個原子一樣的原子集團。
離子:帶電荷的原子或原子團。
元素:具有相同核電荷數(即質子數)的一類原子的合稱。
3.物質的分類
(1)混和物和純凈物
混和物:組成中有兩種或多種物質。常見的混和物有:空氣、海水、自來水、土壤、煤、石油、天然氣、爆鳴氣及各類氨水。
純凈物:組成中只有一種物質。
①宏觀上看有一種成份,微觀上看只有一種分子;
②純凈物具有固定的組成和特有的物理性質,能用物理式表示;
③純凈物可以是一種元素組成的(單質)物理化學知識點總結物理化學知識點總結,也可以是多種元素組成的(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