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州文化局、各有關表演經紀機構、演出場所:
近日,我省某些市州出現了涉外、涉港澳臺表演未履行相關送審手續的違法表演風波,曝露出文化行政部門的監管缺失和表演經營主體對營業性表演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力的的問題。為進一步強化涉外(涉港澳臺)表演管理,明晰責任,規范表演市場經營秩序,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根據國務院2005年施行的《營業性表演管理細則》(以下稱細則)和文化部2009年8月5日發布實施的《營業性表演管理細則施行條例》(以下簡稱施行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省表演管理市場的實際,特重申以下要求:
一、強化“外事無小事”的責任意識
涉外(涉港澳臺)表演作為文化外事和文化市場管理的組成部份,關系到國家對外開放的形象,關系到國家的安定團結和祖國統一大業,是關系國家文化安全的大事,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一定要有政治敏銳性,保持清醒的腦子,牢靠樹立“外事無小事”的責任意識。要嚴格依照《營業性表演管理細則》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提升市場監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湖南省文化廳,著力履行審批、監管職責。防止涉外、涉港澳臺違法表演和重大表演風波的發生。
二、明確表演舉行單位的責任
1、涉外(涉港澳臺)表演項目應由具有涉外資質的表演經紀機構開展,其他任何單位(包括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或則個人不得舉行有外國的或臺灣、澳門、臺灣地區的文藝演出團體、個人出席的營業性表演活動。
2、舉辦單位對表演活動承當舉行責任。《實施條例》規定,營業性表演經營主體開展營業性表演,應該及時代辦表演申報手續、安排表演節目內容、安排表演場地并負責表演現場管理,監督表演人員不得表演未經批準的節目,自覺接受表演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規范運作營業性表演活動。
三、明確表演場所經營單位的責任
1、舉辦營業性表演的劇場、影戲院、體育場(館)等表演場所經營單位在接納營業性表演活動前,應該履行查驗表演經營主體資質的義務,不得為未經批準的營業性表演提供場地服務。
2、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舉行單位發覺營業性表演中有國務院《營業性表演管理細則》第二十六條嚴禁情形的,應該立刻采取舉措給以阻止并同時向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報告。
四、規范涉外(涉港澳臺)表演項目的申報
1、申請舉行營業性涉外(涉港澳臺)表演,應該由表演經紀機構持《營業性表演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在表演日期20近日將申請材料遞交省文化廳文化市場處。遞交的申請材料應該包括下述內容:
(一)表演申請報告,內容包括:表演名稱、演出舉行單位、參加表演的演出團體和藝人、演出時間、地點、場次;
(二)表演協議;
(三)節目及其視聽資料;
(四)文藝演出團體、演員同意出席表演的書面信函;
(五)藝人有效身分證明打印件;
(六)資金安排計劃書和資金證明;
(七)2年以上舉行營業性表演經歷的證明文件;
(八)近2年內無違背《條例》規定的書面申明(經當地文化部門確定)。
2、演出經紀機構和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強化對外國及港澳臺地區演藝人員的身分認定,對持有港澳通行證的香港地區演藝人員根據《對日本地區文化交流歸口管理辦法》(文港澳臺發[2005]11號)進行歸口管理。市級文化行政部門審批其來臺灣進行營業性表演時需事先征詢文化部對臺工作機構的意見。
五、明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
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都有義務告知、提醒、督促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表演活動舉行方和表演經紀機構根據法律法規進行項目報建,并做好各方面打算工作,確保表演順利進行。
省文化廳文化市場處負責受理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表演項目的申報,并將審批信息在四川文化市場網上公示,同時告知表演所在地市、縣兩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各省州文化局市場科對所屬縣(區)涉外(涉港澳臺)表演要強化監督管理,要對所屬地表演經紀機構、演員及場所構建誠信檔案,并及時給以表演信息通報。
表演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表演申請應該進行實地檢測,并將監督檢測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給以記錄,由監督檢測人員簽字后歸檔。對違規經營主體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該將違規事實和處理結果及時抄報上級行政管理部門。對舉行臨時搭建舞臺、看臺的營業性表演,還應該督促表演經營主體遞交:1)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2)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準文件。
對未經審批等違法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表演活動,表演所在地文化市場稽查部門要依據《實施條例》進行處罰湖南省文化廳,性質嚴重的要報上級文化行政主管單位和省文化市場稽查支隊終止其表演,并吊銷《營業性表演許可證》。
對表演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存在監管不力或失職行為的,將按照目標管理標準進行扣分,情節嚴重的將通報全國相關部門。
六、加強對《營業性表演管理細則》及其施行條例的宣傳、培訓工作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該強化對《營業性表演管理細則》和新出臺《實施條例》的宣傳教育,并積極主動采取各類方式、通過各類渠道,向上級領導和其他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宣傳表演方面的法律法規,以造成其足夠注重,因而獲得各方面支持,確保文化行政工作順利舉辦。
以上通知,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對照檢測,著力貫徹執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文化規范性文件請示
青海省文化廳辦公室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