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關于《吉林市城鎮義務教育》
《招生錄取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根據《吉林省規范性文件制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吉林市義務教育招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 歡迎各界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吉林市教育信息網,將于2019年3月30日前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給我們。
通訊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號吉林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郵政編碼:; 電子郵件:。
附件:吉林市義務教育招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吉林市教育局
2019 年 3 月 15 日
吉林市城區義務教育招生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吉林市教育局起草)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規范我市義務教育的招生和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制定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吉林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吉林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當年8月31日(含)年滿6周歲的學齡兒童; 初一的招生對象是當年小學畢業的學生。
2. 基本原則
(一)法律保護原則。 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青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二)免審和就近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不采取考試方式招收學生。 公立義務教育學校按學區招生,學生就近就讀。
(三)開放陽光原則。 義務教育招生相關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公開透明、透明運作。
(四)屬地實施原則。 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市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的招生和招生工作。
(五)統籌安排原則。 對于就近學區入學不足要求的學生,以及符合政策的人員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3.學區劃分
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學校分布、辦學規模、學生狀況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范圍。 學區劃分主要以單校分區為主。 對于單校劃區確實難以實施的情況吉林市教育信息網,將實施共享學區和多校劃區。 學區范圍基本穩定。 確需調整的,必須充分征求意見,提前廣泛告知,并設定必要的過渡時間。 (具體參見當年發布的學區劃分方案)
四、報名方式
吉林市城區義務教育新生招生采取網上報名。 具體注冊方法如下:
(一)小學注冊。
適齡兒童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登錄吉林市教育局“幼兒園轉小學”管理系統,選擇在公辦區校、民族學校、民辦學校之一注冊。
(二)初中注冊。
1.吉林市城區小學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注冊,畢業學校統一將畢業生信息錄入吉林市教育局“小升初”管理系統。
2、愿意到少數民族學?;蛎褶k學校就讀的,應向畢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按規定將畢業生信息錄入吉林市教育局“小學升初中”管理系統到申請表(學校檔案)。
3.符合就讀城市初中條件但學籍不在吉林市城區的小學畢業生,應到戶籍所在地或所在地區教育局報到注冊。實際居住地是。
(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直接到各類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四)居住在本市的外籍及港澳臺適齡兒童、青少年,應當向居住地的區教育局登記。
五、入學方式
(1) 公立學校。
1.按順序入場。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以下簡稱“新生”)的戶籍和房產情況,按照當年確定的招生計劃分批錄取,直至名額招滿。
第一批:新生戶籍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一致,且本人或父母在學區內擁有獨立產權住房;
第二批:新生與父母、祖父母(或祖父母)、家庭住房相同戶籍。 新生自出生之日起,落戶于祖父母(祖父母)戶口。 他們或他們的父母不擁有房地產。 實際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且戶口未遷移過,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學區內擁有獨立產權的;
第三批:新生戶籍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一致,且本人或父母擁有已在產權單位登記的學區公有住房或公租房(廉租住房);
第四批:新生戶籍與父母戶口及家庭住房一致,居住在學區,住房非100%產權(業主占有房產50%以上),并且其名下沒有其他財產;
第五批:新生及家長戶籍在吉林市市區(不含區、鎮),且本人或家長在學區內擁有獨立產權的房屋;
第六批:持有吉林市居住證且在學區擁有獨立產權的農民工子女;
2、統籌安排。 批次錄取名額滿后,剩余新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就近有空位的公立學校就讀。 他們也可以選擇在私立學校學習。
現役軍人子女、引進人才子女及其他優撫對象的入學,按照吉林市相關政策妥善安排。
華僑子女、外籍子女、港澳臺地區子女(含港澳臺學生)及其他特殊群體在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的公辦學校就讀的,或者可以選擇就讀私立學校。
(2)私立學校。
民辦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依法依規自主招生,按照規定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嚴格學籍管理,嚴格按標準收費。
民辦學校報考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公開、公平地確定招生名單,并由教育行政部門出具錄取通知書,確保無需考試即可入學。
民辦學校招生時不得作出虛假宣傳或者誤導學生的承諾。 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教育主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處理,甚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6. 房產要求
(一)房產須符合以下條件:購房發票是能夠證明購房者已繳納房價的完稅票據; 購房合同是經住建部門備案的正式合同; 公共住房已向業主備案; 公共(廉價)出租房屋已向業主登記。 已在住建部門注冊; 該物業的規劃用途為住宅。 不符合實際居住等條件的,不得作為入學資格。
(2)購買二手房,必須竣工三年以上,才能安排學位。 同一產權的房屋,三年內只能有一個家庭的孩子入學。
(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產證》辦理時間、《購房合同》備案時間、公租房、公租房(廉租住房)均在4月1日前(不含)。
七、新生入學
招生辦結后,由區教育局統一發放《吉林市小學新生錄取通知書》或《吉林市初中新生錄取通知書》。 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吉林市教育局關于公開征求《吉林市城鎮義務教育招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