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起草暫行辦法。高等學校章程》和教育部及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名稱:山西輕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第三大學國標代碼:12514
第四條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中
第五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職(本科),學制兩年
第六條 學校概況 學校創建于1958年,是自治區首批創辦的民辦高等職業院校。 隸屬于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位于昆明。 經過60多年的發展,學校已成為國家“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國家骨干示范高職院校、首批全國現代學徒制試點高校并通過初試。
學校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辦學理念,緊緊圍繞自治區產業發展需要,形成了化工、食品、紡織、機電等專業群。滿足自治區產業發展需要; 長期招生專業43個,與山西農學院、新疆工程大學、昌吉大學等高校聯合培養專科專業5個。 學校現有教職工655人,其中具有中級職稱170人; 專任班主任488人,其中碩士以上學歷占47%; 雙師型班主任280人。 學校有自治區有突出貢獻專家1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教學團隊9個,教學名師10人,實訓基地5個,自治區職業技能大師、教學能手10人。 全校在校學生1600余人。
學校黨委仍然堅持以中學生為中心,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為重點。 學校緊緊圍繞“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職業教育發展,先后創辦了中泰大學、統一乳業大學等13所企業冠名產業大學,辦學特色鮮明。特征。 牽頭成立化工、紡織、食品三大職業教育聯盟。 近兩年,中學生獲得全國技能競賽獎項7項,自治區技能競賽獎項63項。 建校60年來,學校為自治區培養了3萬多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繼續保持前列,就業質量持續提升。
第二章 招生組織
第七條 山西輕工業職業技術大學籌建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條例、新的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2023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調整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招生委員會由校黨委委員、學科專家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校長由校黨委主任兼任。
第八條 山西輕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備案原則
第九條 執行教育部會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備案新政策。
第十條 綜合類、單行類考生按照“分數清零”的原則報考。 如總分相近,工科考生按英語、綜合文學、數學成績排序歸檔。 ,中文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其中:選擇單排類選修英語課程的考生,在報讀“普通類”專業時,將優先考慮數學成績較高的考生。 三所學校的學生按照綜合類和單欄類“分數清零”的原則錄取。 總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英語、數學、政治理論成績和指定專業從高到低排名。 單科零分的各類考生不予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鼎多培訓專業、華為現代工業大學專業只能報考有職業意愿的考生。
“3+2”應用型專科專業備案原則:分數優先,本科專業和專科專業申報相同專業名稱的同一考生優先報專科專業。
對專業調整考生所報專業意愿不滿意者,由學校轉入相應專業。 不服從調整者,一律退會。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區、市按照當地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在備案過程中參照上述備案原則。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中招生復試指導意見》和教育部令第41號執行。
第十二條 各專業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不分往屆錄取。
第十三條法語教學是新生入學后大學英語授課的主要方式。
第十四條 個人招生和專科直升備案按照《山西輕工職業技術大學2023年單獨招生考試直升專科招生辦法》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時,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有關要求和時限,持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到事假,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 未辦理事假手續且事假期滿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新生報到時,學校按有關程序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暫停或取消備案。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的備案手續、手續及取得的備案資格的真實性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個人和身份進行核查。證書、備案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檢查是否符合其他資格條件。 審核通過的,予以注冊并取得學籍,審核不通過的,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以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的,一經查實,學校取消其學籍; 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第四章 畢業生學歷、就業和升學情況
第十七條 中學生在中學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大學結業要求的,準予完成學業,授予教育部電子注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 中學生畢業后可以選擇學校推薦的單向就業,中學生也可以自主選擇職業。
第十九條優秀畢業生可推薦參加自治區組織的自學考試。 入選后可升讀專科相近專業繼續深造。 學習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結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相關新政策參照自治區原普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執行。
第五章 招生專業
第二十條 招生專業詳見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的專業及計劃名額。
第六章雜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工程類、外語類專業雜費3300元/年,財經類專業3000元/年,工程類專業2900元/年,學制3年; 學制3年; 華為現代工業大學各專業雜費7800元/年,學制3年。 住宿費和教材費以《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各專業雜費詳情以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的專業收費明細為準。
第七章 回饋捐贈
第二十二條 學校有健全的獎學金和獎學金制度。 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可在原籍國申請學生住房貸款。 同時,學校還為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工作。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國家獎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4、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每年6000元。
5、自治區人民政府高等學校獎學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大學獎學金: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
7、臨時治療生活費:1000元/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公布備案結果2023貴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網址:http://。 考生也可通過高校咨詢電話,或通過各市、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備案方式查詢備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