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的功率,應按照生產機械所須要的功率來選擇,盡量使電動機在額定負載下運行。選擇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假如電動機功率選得過小,才會出現“小馬拉小車”現象,導致電動機常年過載,使其絕緣因發熱而受損,甚至電動機被砸毀。
(2)假如電動機功率選得過大,才會出現“大馬拉貨車”現象,其輸出機械功率不能得到充分借助,功率質數和效率都不高(見表),不但對用戶和電網不利。并且都會導致電能浪費。
要正確選擇電動機的功率,必須經過以下估算或比較:
(1)對于恒定負載連續工作方法,假如曉得負載的功率(即生產機械軸上的功率)Pl(kw),可按下式估算所需電動機的功率P(kw):
P=P1/n1n2
式中n1為生產機械的效率;n2為電動機的效率。即傳動效率。
按上式求出的功率,不一定與產品功率相同。為此,所選電動機的額定功率應等于或稍小于估算所得的功率。
例:某生產機械的功率為3.95kw,機械效率為70%、如果選用效率為0.8的電動機,試求該電動機的功率應為多少kw
解:P=P1/n1n2=3.95/0.7*0.8=7.1kw
因為沒有7.1kw這—規格.所以選用7.5kw的電動機。
(2)短時工作定額的電動機.與功率相同的連續工作定額的電動機相比.最大扭矩大,重量小,價錢低。為此電動機的機械效率計算公式,在條件許可時,應盡量選用短時工作定額的電動機。
(3)對于斷續工作定額的電動機,其功率的選擇、要依照負載持續率的大小,選用專門用于斷續運行形式的電動機。負載持續串Fs%的估算公式為
FS%=tg/(tg+to)×100%
式中tg為工作時間,t。為停止時間min;tg十to為工作周期時間min。
據悉電動機的機械效率計算公式,也可用類比法來選擇電動機的功率。所謂類比法。就是與類似生產機械所用電動機的功率進行對比。具體做法是:了解本單位或附近其他單位的類似生產機械使用多大功率的電動機,之后選用相仿功率的電動機進行試車。試車的目的是驗證所選電動機與生產機械是否匹配。驗證的方法是:使電動機推動生產機械運轉,用鉗形電壓表檢測電動機的工作電壓,將測得的電壓與該電動機標牌上標出的額定電壓進行對比。假若電功機的實際工作電壓與銘脾上標出的額定電壓上下相差不大.則表明所選電動機的功率合適。假若電動機的實際工作電壓比標牌上標出的額定電壓低70%左右.則表明電動機的功率選得過大(即“大馬拉貨車”應調換功率較小的電動機。假如測得的電動機工作電壓比標牌上標出的額定電壓大40%以上.則表明電動機的功率選得過小(即“小馬拉小車”),應調換功率較大的電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