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新高考物理
-學習考試大綱-考試標準(學習考試選擇
考試標準)
一、審查性質和對象
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在教育部指導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綜合衡量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的考試。其主要職能是:一是指導普通高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必修課和選修課的教學要求;測試高中生的學業水平,監測、評估和反饋高中教學質量;二是落實《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是高中生畢業的基本依據留學之路,也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高中物理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管理、統一閱卷、統一評定成績。考試每年舉行兩次。考試對象為2014年秋季入學的高中生,以及我省外地的相關往屆學生、社會工作者和外省高考學生。
《高中物理學術水平考試和高考科目考試標準》根據《普通高中物理課程標準(實驗)》和《浙江省普通高中物理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4年版)》的要求“并基于學術水平。考試和高考選修科目考試的性質和特點是根據本省高中物理教學實際制定的。
2. 考核要求
(一)知識考核要求
物理考試旨在測試學生學習高中物理課程后的物理基礎科學素養。包括高中物理課程中對物理現象、物理實驗、物理概念、物理定律、物理模型和物理方法的掌握。針對不同的知識內容,考核分為記憶、理解、簡單應用和綜合應用四個級別。
(二)能力考核要求
物理考試重點測試與本學科相關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記憶識別能力:能夠識別或表達所學的物理知識,包括高中物理課程中的重要現象、重要實驗、著名物理學家、重要物理常數、常見成分、概念定義、符號、單位和定律的表達和圖表, ETC。
2.認知理解能力:理解和掌握物理概念和規律的能力,包括了解物理概念和規律的介紹背景,闡明其物理意義、書面表達、圖像表達、數學表達、適用范圍和條件,區分相似的物理概念,并能夠運用概念和定律來解釋物理問題。
3、建立模型能力:能夠運用物理研究方法(理想化、等價、對稱和近似處理等)研究實際問題,并將其轉化為簡潔、典型的物理場景或物理模型。
4、分析綜合能力:能夠對遇到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和研究浙江省高中物理,理清物理狀態、物理過程和物理情況,找出重要因素和相關條件;能夠將一個復雜的問題分解為幾個相對復雜的問題解決簡單的問題并找出它們之間的聯系;能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靈活運用多種物理定律進行判斷、推理得出結論。
5、應用數學能力:能夠根據具體問題列出物理量之間的關系表達式,進行推演和解答,并根據結果得出物理結論;必要時能夠運用幾何圖形和函數圖像進行表達和分析。
6.實驗探究能力:能夠根據實驗的目的和要求浙江省高中物理,運用所學的物理知識和方法設計更簡單的實驗方案;能夠正確選擇和使用儀器設備,合理安排實驗步驟;能夠控制實驗條件,正確觀察研究對象的變化過程和特征;能夠正確測量和讀數,處理實驗數據,得出正確的結論;能夠初步分析錯誤。
(三)質量考核要求
物理考試注重對學生人格和素質的考核,是通過情境設計和問題設計來實現的。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能夠體會自然的奇妙與和諧,培養科學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樂于探索自然的奧秘,體會探索自然規律的艱辛和快樂。
2.具有將物理知識運用到生活和生產實踐中的意識,勇于探索和解決與日常生活相關的物理問題。
3.了解和體會物理學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關注和思考物理學相關熱點問題。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物理考試內容分為必考內容和附加考試內容。所需內容為《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物理(2014年版)》基本要求的物理1(必修)、物理2(必修)和物理選修3-1中規定的內容; add 考試內容為物理1(必修)、物理2(必修)、物理選修3-l、物理選修3-2章“電磁感應”和“交流電”、物理選修3-4和物理選修3-For 5中規定的內容,詳見必試題及附加試題表及考試要求。
表中a、b、c、d代表掌握考試內容的要求,其含義如下:
a-知識:指識別或表達物理事實、物理量和單位的能力;使用文字、圖表或數學表達式來表達物理現象、概念或定律的能力。
b-理解:指理解物理現象和過程的能力。明確物理概念和規律的內涵,識別概念和規律的外延,能夠運用物理概念和規律來解釋相關現象。
c——簡單應用:指將物理事實、現象與概念、規律聯系起來,理解規律適用的條件,并運用它們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
d——綜合應用:指運用多種物理概念和規律以及相應的物理方法和思維策略來解決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必修、附加試題范圍及考試要求表(考試要求為空,則表示該知識內容不需要)
物理1(必修)
物理2(必修)
物理選修課 3-1
物理選修課 3-4
物理選修課 3-5
物理實驗
實驗問題范圍如下表所示。表中“√”表示強制或附加試驗所需的實驗。
4. 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物理考試是紙筆考試。必答題的回答時間為60分鐘,附加題的回答時間為30分鐘。必修題滿分70分,附加試題滿分30分。
(二)試卷結構
1. 考試內容分發
必答題(共70分):
物理1(必修)、物理2(必修)和物理選修3-1(含物理實驗)中規定的內容。
附加試題(共30分):
物理1(必修)、物理2(必修)、物理選修3-1、物理選修3-2、“電磁感應”和“交流電”章節、物理選修3-4和物理選修3-5。內容(包括物理實驗)。
2.考試要求分布
必答題:
記憶理解40%±5%
簡單應用、綜合應用60%±5%
添加測試題部分:
記憶理解20%±5%
簡單應用、綜合應用80%±5%
3. 試題類型分布
必答題:
客觀題 50%±5%
主觀題 50%±5%
添加測試題部分:
客觀題20%±5%
主觀題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