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規定,根據陜西省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們學校的實際情況。
第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應當全面實施普通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陜西省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和學校的相關政策規定,公平、公正、公開的精神。 原則上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等素質綜合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中文名稱為西安石油大學,英文名稱為Xi',國家標準代碼為10705。學校由國家設立,陜西省人民政府主辦,與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央和地方政府。 是西北地區唯一以石油石化為特色的地區。 是陜西省人民政府與中國三大石油公司共同創辦的多學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 是陜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院校。
第四條 學校本部位于西安市電子二路東段18號,郵政編碼:西安市楓涇工業園區楓涇大道18號,郵政編碼:
第五條 發證:具有西安石油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西安石油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東北石油大學郵編,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 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機構下設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三級。
第七條 學校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長、紀委書記、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各學院(系、部)院長(主任)、教務處處長、教師組成。代表和學生代表。 為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有效監督。 是學校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分管教學的副校長為組長,教務處、紀檢監察室、本科招生辦等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開展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制定招生政策,審核招生計劃,牽頭招生推廣、招生等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其職責包括:嚴格執行教育部、陜西省及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政策。 相關規定及實施細則; 制定學校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下發的年度招生計劃和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市、自治區)、分專業的招生來源計劃; 組織招生宣傳和咨詢; 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履行相應的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責任; 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
第十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港澳臺地區招生。 其中東北石油大學郵編,理工科、文史學專業全部在陜西省、西藏自治區批量招生,部分理工科專業在山東省招生。 本科在河北省、河北省等16個省分批招生。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和辦學條件,在往年省級招生計劃數的基礎上,結合各地生源情況,編制2016年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以及近年來畢業生的就業情況。 我校本科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各專業選修科目及相關申請要求由省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我校預約計劃主要用于調整各省(市、自治區)在線學生不平衡情況,解決部分省(市、自治區)專業調整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升學比例。 升學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五條 學校對享受教育部規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予以認可,并根據考生的積分安排專業。
第十六條 入學考生專業確定辦法為“成績優先”,不設專業等級差異; 江蘇考生入學后的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后等級”,選修科目成績不得低于“C”;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按專業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 俄語專業可招收俄語、英語考生,其他專業僅招收英語考生。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在文化課、專業課統一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統一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音樂類專業,在文化課、專業課統(聯)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統(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條 體育專業,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統一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統一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 音樂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無身體殘疾; 體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二十二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檢查。 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學費及資助
第二十四條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收費規定,學校學費標準為:文科本科專業3500元/年,本科專業4500元/年理工科、外語、社會體育專業本科專業4500元/年。 本科專業:9000元/年。 如有變更,以陜西省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本科生獎學金、品學兼優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塔里木油田獎學金、遼河油田獎學金、杰里獎學金、陜西天然氣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中國海油助學金、騰輝助學金和許多其他獎學金。 學校通過國家助學貸款,開展勤工儉學等項目,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陜西省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 新生考試或復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我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29)、(029); 傳真:(029); 電子郵箱地址:西安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