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大講堂》是電力公司黨群工作部、電力生產保障公司新聞宣傳中心聯合推出的網絡專欄。 為電力能源公司全體干部員工精選員工需要的、當前趨勢、公司方向的各類知識講座、課程、案例等,相互交流、融會貫通、學習互相取長補短,促進成長。
商務接待中的“十大誤區”
1. 館內禁止宴請、飲酒、吸煙。
2、不安排超出規格的出差住宿。
3、業務招待不得超過招待費用總額和人均費用標準。
4、用餐人數不得超過1人(特殊情況需辦理審批手續)。
5. 不得進入私人會所和高檔餐飲場所。
六、不得將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計入接待費用電能單位英語作文,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讓、隱匿接待費用。
7、不得向所屬單位和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不得以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費用。
8、無接待清單,未經相關負責人批準電能單位,以及接待清單缺失或者偽造的,不得進行公務接待活動,包括單位、姓名、職務、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地點、費用、接收對象的等。
9、無證明(包括財務票據、派遣單位公函、接待清單)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十、休假、探親、旅行等非公務活動不得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得使用公款報銷、支付個人費用。
使用公務用車的“十不準”
1、未經批準,不得配備或者更新公務用車。
2、不得違規租賃車輛,或者租賃價格高于所在地區同車型市場平均價格。
3、企業公務用車不得作為政府機關公務用車使用。
4、不得超標裝備、更新公務用車,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端配置或豪華內飾。
5、不得向有關單位轉移購車、租賃資金和運營費用。
6、超大型車輛不得作為日常公交車使用。
7、不得違規安排公務用車運行預算,不得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列支虛名,不得列支其他費用。
8、不得同時發放交通補貼和提供公交車保險或報銷交通費用。
9、不得私用公有車輛和公共維修私家車。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內部員工、社會公眾的個人車輛,不得通過第三方出租單位員工車輛或者單位員工合用車輛。
辦公空間的“十忌”
1、未經批準,不得新建、購買、擴建、改建、改造、出租辦公用房。
2、不得違反審批規定、規避審批、先建后建、邊審批邊建設辦公樓。
三、不得建設超標準、超規模、超投資的辦公樓。
4、不得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場地。
5、不得進行豪華裝修。
6、不得多處占用辦公場地。
7、不得長期出租賓館、酒店房間作為辦公場所。
8、退休或調動后不得超期占用辦公場所。
九、不得以學習、讀書等名義變相為離退休領導干部提供辦公用房。
十、超標辦公樓整改期間,不得進行虛假整改、形式整改,不得進行大拆改造成新的浪費。
組織婚禮和葬禮
“100%不準確”
1、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舉辦婚喪嫁娶,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2、不準鋪張浪費。 宴會的規模和標準不得高于當地政策要求和居民正常消費水平。 車輛尺寸不得超過標準。
3、不準長時間、分批、多處拆解等。
4、不得以任何方式、渠道、名義邀請職權范圍內的單位、所屬企業和個人(親屬除外)參加婚喪嫁娶。
5、不得在職務權限或者影響范圍內以任何方式收受單位、所屬企業和個人(親屬除外)的禮品、贈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或者利用職務便利他們提供的便利,或由他們處理的便利。 自行承擔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6. 不得使用公款、財產、車輛或其他公共財產。
七、不得報銷或者變相報銷個人在本單位或者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舉辦的婚喪嫁娶活動。
8、舉辦婚喪嫁娶時,不得從事封建迷信和違背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的活動。
9、舉辦婚喪嫁娶不得干擾公司正常公務活動和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管理秩序,不得侵犯群眾合法權益。
十、婚喪喜事不得隱瞞、緩報、漏報。 嚴禁舉辦“升學宴”、“答謝師宴”,嚴禁參加近親屬以外人員組織的“升學宴”、“答謝師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