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城區學校(含楚潭、毛店地區中學和中心小學,下同)教育教學需要,經研究,決定從本區各鄉(鎮)中小學選派一批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公告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名額
1.初中教師67人:
1、梅林鎮學校(57名學生):初中語文6名、初中數學6名、初中英語6名、初中政治5名、初中歷史5名、初中地理4名、初中物理5名、初中化學5名、初中生物5名、初中體育5名、初中音樂2名、初中美術2名、初中信息技術1名。
2、毛店鎮、楚潭鎮學校(10人):初中數學4人、初中政治1人、初中歷史2人、初中地理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美術1人。
2. 90名小學教師:
1、梅林鎮學校(80名):語文25名、數學20名、英語15名、思政5名、體育5名、音樂4名、美術4名、信息技術2名。
2、毛店鎮、楚潭鎮學校(10人):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2人、藝術2人、體育2人。
若本次選拔中,梅林鎮學校錄用了毛店鎮、楚潭鎮所轄學校某學科多名教師,則相應學校該學科選拔名額將相應增加。
二、報名要求
1.區內中小學在編在職教師,年齡45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近兩學年師德師風考核及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考核合格。
3.受過黨內警告(行政警告)以上處分且仍在處分期限內的人員不得報考;2023年已參加過其他縣(市、區)教師選拔考試的人員不得報考。
4、該職位學歷要求:
(1)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持有小學教師資格證及以上證書。現任小學教師只允許報考小學崗位。目前在鄉鎮中心學校任教且教師資格證和學歷不符合初中任教條件,因工作需要被學校安排到初中任教的人員,經學校出具證明后,可報考小學崗位。
(2)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初中教師資格證及以上學歷。現任初中教師只允許報考初中崗位。目前在鄉鎮中心學校任教,教師資格證和學歷符合初中教師任職資格要求,因工作需要被學校安排到小學任教的,經學校出具證明后,可報考初中崗位。
(3)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科學專業的申請者除滿足上述學歷要求外,還須具有同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達到規定的教學時長:
(一)在小坪中心學校及部分偏遠鄉鎮鄉村教學點工作滿3年,且仍在小坪中心學校或名單上的鄉村教學點任教的(部分偏遠鄉鎮鄉村教學點名單見附件3);
(2)在孝本、湖心、古田、友鎮、白石等地中小學(含村小學、完全村小學)工作滿四年,且目前在孝本、湖心、古田、友鎮、白石等地中小學(含村小學、完全村小學)任教。
除以上兩類人員外,其他人員均須工作滿五年。
(3)定向培養的師范生須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4)在我區同類學校任教年限可以累計作為該學校工作年限;經區外選拔調入我區的教師(省統招或專崗招聘的教師除外),經原學校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證明,可以其原任教鄉鎮學校工作年限作為本次報考鄉鎮學校工作年限的依據。
6.申請人近兩學年(2021年秋季學期至今)一直從事所申請科目的教學工作,或教師資格證書所列科目與所申請科目一致;借調生或單位安排的跟進生,視為仍在講授原科目。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2023年8月5日前,應聘人員掃描二維碼,在線如實填寫《2023年贛縣區城區學校教師選拔報名信息匯總表》(附件5)。8月7日工作時間內,應聘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到區城關第三小學現場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2023年贛縣區城區學校教師選拔情況證明表》(附件1)①-⑩順序排列,《情況證明表》放在最上面。
1.《情況證明》。此表須如實填寫,由個人、學校管理人員、審核人員、校長簽字,加蓋公章方能生效);近兩學年內有工作調動的,還需提供原任教學校出具的《原任教學校證明》(見附件2)。
2、申請人身份證、師德考核證明、年度考核證明、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明、加分獎勵證書(即《情況證明表》①②③⑤⑥⑦⑩項)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二)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初審后,區選拔任用領導小組選派人員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集中資格審查,對不符合選拔任用資格的人員取消其選拔任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拔任用全過程。
自8月8日起,報名人員信息將在贛縣區教育科技體育局微信公示號上公示,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須于公示之日起至8月10日17:30分以書面形式向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人事處、秘書處提出,逾期不提交的,視為無異議。
3、公示后無異議的教師,可于8月11日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及考場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
5. 評估和評分方法
1.績效考核(總分30分)
計分依據教師近兩學年在本鄉鎮(學校)四個學期的績效考核成績,每學期單獨計分初中物理教師選調試題,每學期滿分7.5分,四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總和即為教師績效考核分數;期間有調動工作的,由原任教學校出具《原任教學校證明》(附件2),現任教學校匯總計分。在區教科文體局或經區教科文體局批準的其他機關、單位學習一年(含)以上的,學習期間績效考核分數按30%排名計算;2021年起入選參加檔案整理工作的,入選期間績效考核分數按該學期排名或30%排名計算。 經組織安排(須提供區教科文體局出具的介紹信)跨學校工作的人員,工作期間的績效考核按其在所在學校的排名計算(考核結果須在所在學校公示)。
近兩學年(2021-2022學年、2022-2023學年)休過產假的,若產假跨過一個學期,則以另一學年同一學期的業績計算;若產假跨過兩個學期,則以另外兩個學期的業績計算;若兩次產假跨過三個學期,則三個學期的業績按剩下學期的業績*3計算。如張三在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休產假,則該學期的業績按照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計算;若張三產假跨過2021-2022學年兩個學期,則該學年的業績按照2022-2023學年計算; 若張三的兩次產假分別在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則三個學期的績效均按照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的績效*3計算。
學期績效考核分數計算方法為:該學年鄉鎮(校)總績效考核成績排名前50%的,得5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0.05分;排名不在前50%的,該學期績效考核不予加分。
計算如下:
個人排名比例=個人表現排名÷學校表現評估總數×100%
個人績效得分=5+(50%-個人排名比例)×100×0.05
2.專業考試(總分70分)
考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教材與教法、課程標準等。
3. 其他加分項
(一)班主任加分:2021年9月起在我區中小學擔任班主任的英語作文,每滿學期加分0.5分;擔任中級以上校干部(以區教科體局任職文件或備案表為準)的,在班主任標準基礎上加分;同時擔任班主任和中級以上校干部的,不重復加分。
(2)對申報專業屬于同一學科的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截至2023年7月31日仍在任的,按照以下標準加分: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分別獲3分、2分、1分;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分別獲2分、1分、0.5分(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按高分計分,不按低分計分,不重復計分)。
(3)獲得榮譽加分:
①2021年9月以來被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市教育主管部門評為優秀教師、最美麗教師、優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教育楷模、最美鄉村教師、師德楷模、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按照下表加分(同年度同類獎項按最高獎項加分,不累計)。
類別
國家的
省級
市級
縣級
黨委、政府
0.5
教育部
0.5
——
加分依據為黨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文件原件。
②自2021年9月起,教師參加過教育主管部門或業務部門舉辦的與所申請科目相符(不含指導學生)的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不含視頻課),按下表規定給予加分(以當年同類最高獎項給予加分,加分不累計);現場教學競賽、現場微課競賽、現場命題競賽、現場教學設計競賽、現場教學基本功競賽按下表規定減半計分,不在此范圍內的不予加分。
年級類別
國家的
省級
市級
縣級
一等獎
二等獎
2.5
1.5
0.5
三等獎
0.25
注:本項所稱“現場比賽”是指教師本人在指定比賽場地進行的現場比賽初中物理教師選調試題,不包括事先錄制或制作后再通過網絡上傳或郵寄方式進行的評比或比賽項目。此項加分的依據為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直屬機構出具的原始證明或出具的文書。
③自2021年9月起,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與報名所選學科一致)研究學習活動并獲得獎勵的,按下表加分(以當年同類最高獎項為加分依據,加分不累計)。
年級類別
國家的
省級
市級
縣級
一等獎
0.5
二等獎
0.5
0.3
三等獎
0.5
0.2
0.15
加分依據為教育行政部門或其直屬機構出具的原始證明或文件。
④自2021年9月起,指導學生參加教育部、省教育廳發布的全國性、省級中小學生競賽名單(簡稱競賽白名單,見附件4)中的全國性、省級中小學生競賽并獲得指導獎的教師,以及指導學生參加市、縣教育、科技、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生競賽(含區運動會)(不含業務部門、協會等組織組織的競賽)獲得的指導獎的教師,按照下表規定給予積分(以當年同類型最高獎項給予加分,加分不累計)。
年級類別
國家的
省級
市級
縣級
一等獎
0.7
0.5
0.3
二等獎
0.8
0.6
0.4
0.2
三等獎
0.7
0.5
0.3
0.1
此加分項必須與申請事由一致。
4.在區外學校任職、擔任班主任(中層以上校干部)的業績考核不作為本次選拔加分依據。
七、轉出崗位的選擇程序及確定方法
1、區選拔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將參評對象得分相加得出總分,按照各學科崗位選拔名額數量,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人選。
2.擬選拔人選名單將在贛縣區教育科技體育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后如無影響選拔情況,由區領導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組織擬選拔人選,輪流選擇任教學校;有棄權或經查實不符合選拔資格的,按分數順序更換一次。工作選拔時間地點將通過贛縣區教育科技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3、調入市區學校的人員,按上級和我區有關規定聘任,按新聘任崗位享受工資福利待遇。調入市區學校(含楚潭、毛店鎮學校)的人員,須工作滿三年方可申請“三區人才”教學支持;調入梅林鎮學校的人員,工作滿五年可申請區外調任,工作滿三年可申請區內調任交流;調入楚潭、毛店鎮學校的人員,工作滿五年可申請區外調任,工作滿一年可再次參加市區教師選拔。
8. 其他事項
1.某學科崗位報名人數未超選拔計劃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考試,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該崗位考生平均成績的60%以上才算合格。該學科超出選拔計劃的部分不調整到其他學科。
2.凡在選拔過程中有偽造學歷、證書、偽造年齡、成績、教研成果、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選拔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中小學校長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教師報考,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符合條件的教師報考。
同時,各校長應對《證明表》中下列信息的真實性負責:(1)年齡要求;(2)師德考核要求;(3)年度考核要求;(4)紀律處分情況;(5)學歷要求;(6)教師資格要求;(7)學習階段要求;(8)教齡要求;(9)教學科目要求;(10)績效考核情況;(11)加分。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將對相關學校及校長予以嚴肅處理。出具相關證明的學校校長將負責對由此引發的信訪、投訴作出解釋。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選拔任用人員資格審查、績效考核、專業考試、其他加分項和擬任人員情況,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試卷準備、考試管理、評分等費用由區財政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本公告由贛縣區城區學校教師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選拔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附件1:贛縣區2023年城鎮學校教師選拔證明表.doc
附件2:2023年贛縣區城區學校入選教師原任教學校補充證明.doc
附件3:贛縣區各鎮部分邊遠村小學及教學點名單.doc
附件4:2023年中小學生省級競賽白名單.docx
附件5:贛縣區2023年城鎮學校教師選拔報名信息匯總表.docx
贛縣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