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3]1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23]80號)、《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贛衛人字[2023]35號)和《江西考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的通知》(贛衛考辦字[2023]4號),現就我市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如下:
一、考試方式及時間
1、護理專業本科(師范)畢業考試采用紙筆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二)其余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形式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二、報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職務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規定條件,在我市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或其人事檔案委托省內人力資源機構管理)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專業類別的考試。
1.基本情況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尊重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3.報考醫學、護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衛生健康專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按規定進行注冊,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未滿3年;
(二)醫療事故的責任人員任職未滿1年的;
(三)受過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限內的;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各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職務的,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初級職稱
藥師(技師):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大專以上學歷,可參加藥師(技師)資格考試。
藥師(技師):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有相應專業學士學位或本科學歷,從事本職業不少于1年;或具有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職業不少于3年;或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師(技師)職稱,從事本職業不少于5年,可以參加藥師(技師)資格考試。
護士: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護理實踐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從事護理實踐工作5年以上,可以參加護士資格考試。具有本科以上學歷,通過護士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從事護理實踐工作1年以上,可直接上崗擔任護士。
2.中級職稱
擁有相關專業資格,并滿足以下條件:
臨床、口腔、中醫類主任醫師:應當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資格證書;或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資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2年;或具有學士學位或本科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資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2年;或具有學士學位或本科學位,取得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4年;或具有大學學歷,取得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6年;或具有中專學歷,取得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7年。
公共衛生類主任醫師:具有博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2年;或具有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2年;或具有學士學位或本科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4年;或具有大學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6年;或具有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7年。
主管護師:具有博士學位,并注冊執業護理人員;或具有碩士學位,并注冊執業護理人員滿2年;或具有學士學位,并注冊取得護士職稱從事護理工作滿4年;或具有大專學歷,并注冊取得護士職稱從事護理工作滿6年;或具有中專學歷,并注冊取得護士職稱從事護理工作滿7年。
主任藥師(技師):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取得藥師(技師)專業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有學士學位或本科學歷,取得藥師(技師)專業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有大專學歷,取得藥師(技師)專業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有中專學歷,取得藥師(技師)專業技術職務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3. 注冊點設置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負責本轄區內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
考試報名實行就地報名,不受單位性質、戶籍限制。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市(設市)醫療衛生單位設立報名點,負責轄區內考生報名和資格初審。考生在贛州考點參加考試。
四、注冊管理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 網上預登記
2023年12月1日至14日,考生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進行網上預報名,在線生成、打印《2024年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2024年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報送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加蓋章。
2.現場確認
考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應于2023年12月2日至1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經審核蓋章的《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到其工作單位所在地行政區域對應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2023年考試未通過的考生需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五、資格審查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自查、報考人所在單位及報名點資格初審、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資格復審、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資格復審。考試中心實行報名告知承諾制和事后責任追究制。報考人提供的材料和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經核實,如發現報考人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規定程序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取消其相應資格。其后續在此基礎上獲得的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并取消,并記入其專業技術檔案和相關誠信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資格審查使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報考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各報名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工作人員須在申請表相應欄目簽字蓋章。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個人自查。報考人員報考前須全面準確了解報考條件及要求,確認完全符合各項規定后方可報名(如有不確定,可在報考前向報名點咨詢)。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打印《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并在“報考人員簽名欄”簽名,作出真實性承諾。
(二)資格初審。申請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機構)和報名點要對申請人在《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進行逐一核對,嚴格對照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對,并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網上查詢核對,嚴防弄虛作假,確保符合報名要求。初審符合要求的,單位和報名點應在《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相應欄目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簽字蓋章。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不準參加資格復審考試。
(三)資格審查。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考試報名文件要求,認真審核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單位、所學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相關情況。符合報考條件的,在《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相應欄目簽署“準予復核”意見并簽字蓋章。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不準參加考試。
(四)資格審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基礎上,對考生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在《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相應欄目簽字蓋章“合格”意見;審查不合格者,告知其不符合報名條件,不準參加考試。
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加強對各注冊點現場注冊資格審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審查不嚴格的,在注冊點考試管理質量考核中予以扣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考試中心將向全市通報,并追究相關責任。
6. 網上支付
根據《關于重新確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財財[2018]6號),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70元。
通過考區資格審查的考生應于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期間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7. 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于2024年4月1日至21日期間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打印準考證。對于不愿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試中心可使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其打印準考證。
8. 公布成績并頒發合格證書
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考生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查詢考試成績,并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成績單。
九、其他事項
(1)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作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二)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有關要求,參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可提前一年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可直接報考晉升高級職稱考試。 參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集一線落實保護關愛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我省參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范圍以市、縣(區)衛生健康委及省級衛生健康單位審核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申請職稱評審優惠政策統計表》為準。上述提前申請的人員原則上只能享受一次優惠政策。
(3)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師、護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社區護理中級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考2024年考試的考生,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及從事該專業的年限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變動需要報考原專業類別的考生,須在原專業類別工作滿2年。
報考條件中關于專業資格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在國家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取得的資格或學位。計算工齡時,從事醫務、護理專業活動的,自取得專業注冊時起計算;取得護士、藥師、技師等專業技術職務的,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時起計算。
(五)自2024年起,按專業內容將職業病并入內科,將結核病并入傳染病科,將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科英語作文,將計劃生育并入婦產科、泌尿外科;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專業,所有護理專業考試均增加中醫內容。目錄取消中醫護理(初級、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職業病、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六)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代碼301至365、392專業的申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時提交相應的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報考203、368-373專業的申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時提交相應的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滾動管理,以兩年為一個周期。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同一專業四門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同專業(包括主、輔專業)各科目及格分數不得合并計算為同一專業。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已及格者,在規定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時,須確保證書號碼一致。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初級師范、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職業病、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相關專業時,2023年已通過科目成績予以保留,實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門科目者,視為考試合格,發給2024年報考專業資格證書。
(八)申請人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3)中選擇相應的專業類別報考。
(九)各報名點要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簽發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印發關于印發《關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簽發工作的通知》(人社發[2012]53號)要求,做好港澳臺居民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關工作。
(10)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通過標準的通知》的要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科目的通過標準均為60分。
(十一)受疫情影響,2022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延期的學員,可憑2023年住院醫師培訓證書,視為參加2022年住院醫師培訓,報考時需提供2023年培訓證書和2022年住院醫師培訓證書(江西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打印)。
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考試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考試管理程序和制度;認真落實行政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嚴格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做好保密工作,嚴防泄密事件發生;嚴肅考風考紀,凈化考試環境,維護考試公平公正;堅持以人為本2024年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考生提供良好服務,確保各項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10. 注冊咨詢
其余未盡事宜請咨詢當地報名點(咨詢電話見附件4)。
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江西衛生人才”、“贛州健康”微信公眾號。
附件1.
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2.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及要求
3.
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資格目錄
4.
贛州市各報名點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咨詢電話
5.
贛州考試中心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安排
6.
贛州考試中心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匯總表
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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