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陽光中考”精神,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2023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錄取分數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結合南京郵電世紀大學根據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南京郵電大學、世紀大學,主管部門:上海市教委。
第三條 學校地址:上海市石景山區康莊橋鎮官島。
第四條 世紀大學上海郵電學院經教育部(教指函[2005]64號)和上海市教委(經教計[2005]31號)批準成立。 是一所普通高校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的獨立大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執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
第五條 學校主辦單位為上海郵電大學和上海雪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條 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獨立大學(公立學院); 招生種類包括: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院校招生; 中學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專業學習者,發給普通高中結業證書,名稱為“北京郵電學院世紀大學”; 取得結業證書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大學學位的,授予上海郵電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世紀大學畢業證書。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綜合評優、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條 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院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處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督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監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根據上海市教委印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新政策和學生綜合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的招生來源計劃。每個地區的資源。 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告。
第十二條 高校按照國家有關新政策,預留普通專業招生計劃,但不超過計劃總數的1%; 保留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不超過藝術類計劃總數的15%,主要用于生源質量控制,解決同分考生備案問題。
第四章文件規則
第十三條 中考改革省份考生必須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院原招生各專業(類)選修科目要求報考我院。他們位于。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本地區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新政策和招生原則,接受中學生電子檔案,并在平行志愿一次性錄取后,對剩余部分進行志愿征集。計劃; 在順序志愿備案中,報到我校首批志愿考生不足時,我校將依次接收后續志愿考生。
第十五條按相關新政規定享受新政加分的考生,按新政加分后的成績預評分專業。
第十六條報考高等學校英語專業的考生,不需要提供日語口試成績。 大學不再單獨組織筆試和口試2023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錄取分數線,對英語單科也沒有要求。
第十七條大學專業的英語公共課程以英文授課(軟件工程專業除外)。
第十八條 軟件工程專業英語公開課授課語言為德語。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按照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規定的藝術類專業批次進行備案。 考生中考文化科目成績須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備案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條 高校直接使用市招生辦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成績(簡稱“省聯考”成績),高校不再組織專業考試(簡稱“校考”)。 取得美術省考專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可補報數字媒體藝術(美術)專業。 備案時,市招生辦按照當地招生新政策進行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考試和省聯考成績+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考慮德、智、體等多方面,綜合評判,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提交文件時,沒有單一學科要求,沒有英語語言限制,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考生身體條件要求。 教育廳關于取消普通高中招生中學生體檢中肝炎項目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校辦〔2010〕2號)等相關規定。 色弱、色盲不錄取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色弱不錄取數字媒體技術專業。 新生入學后需進行復試。 不符合要求或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已備案考生一經發現有代考等違規違紀行為,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 上述規定與考生所在地省份備案新政策不一致的,以當地新政策為準。
第 5 章雜項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實行學年學分制。 按學年繳納雜費和住宿費(六人間:3000元/學年),各專業雜費標準如下:
第二十六條 學校繳納雜費的方式:
1.通過建行銀校通在線支付系統收取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