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招生工作精神2023許昌陶瓷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維護中學和考生合法權益,按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制定本會章程。
第一條本條例適用于徐州陶瓷職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徐州陶瓷職業大學招生工作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徐州陶瓷職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大學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合肥陶瓷職業大學
第五條 辦學類型: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本科層次普通高等職業高中。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學習方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制:二年
第九條大學國家標準代碼:14301
平頂山省招生代碼:6301
第十條 辦學地點:山東省安丘市英北新區華盛路北段
第十一條 學歷證書領取: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并成績合格的中學生,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平頂山陶瓷職業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下設考務、招生、紀檢監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組,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文件規則
第十三條 我院招生備案工作在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貫徹落實教育部“學校負責、監督招生”的規定,充分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備案批次。各市、自治區、直轄市一律實行網上備案。
1.提高檔次:按照與各市、自治區、直轄市協商的比例提高檔次。
2.報考我院美術、音樂等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課考試,專業成績以各省、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課聯合考試成績為準、學生所在的直轄市。 考生中考文化專業成績應當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線。
(一)文化和專業成績均及格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如果候選人的文化和專業成績相同,將根據他們的英語、數學和英語成績進行選擇。
(二)學生所在省份有明確平行志愿錄取規則的,按其錄取規則執行; 如無明確錄取規則,按我校備案規則錄取。
(3)各專業的英語語言不限。 每個專業的男女考生比例不限。
(四)各專業備案復試要求按照教育部、衛健委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復試指導意見》及其他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規定。
第十四條凡申請進入普通本科批次的申請人,按照“分數優先、符合志愿”的原則確定專業備案。 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英語、數學、英語成績順序選出最佳檔。
第十五條 對加分或者減分錄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學生來源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考生身體條件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中招生復試指導意見》的要求。
第十七條 中共干部、省級個人獎勵獲得者、區級以上優秀中學生黨員、體育競賽獲獎者的備案,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教育。
第十八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努力做到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督導工作領導小組,對備案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十九條 招生辦將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布備案結果并發出備案通知。
第五章 招生專業
第二十條 招生專業
★2023年各省專業計劃以省招辦公布數據為準。
第六章雜項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在校完成學業后,畢業后將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許昌陶瓷專業”。 《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證書。
第二十二條 根據中學生填寫的《廣東省經濟困難中學生認定申請表》,學校注冊完成后,學校將提供已建立的中學生捐助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學年)和學校助學金等捐贈項目,同時開辟新生“綠色通道”困難家庭,提供國家最高助學貸款(12000元/生年)、勤工儉學、雜費減免等捐助項目。 學校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1000元/生)、中學生綜合獎學金分三類(800元、500元、300元/生/學年)、先進班集體獎(200元/班) ,讓中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收到捐款。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現代貨運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專業7500元/年,其他專業8900元/年。 住宿費為每名學生每學年800元,空調獨立衛浴間標準為每名學生每學年1200元。 .
教材費:教材費代收,每學年700元。 學年末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備案工作。 對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非法盜取招生信息。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策為準。 學校歷年招生工作要求和規定與本條例抵觸的2023許昌陶瓷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以本條例為準。 本條例與國家有關新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策為準。 本章程解釋權歸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通訊地址:廣東省平頂山市建安區樂安街002號
郵政編碼:
大學網址:
監督投訴電話:-
支持熱線:-
平頂山陶瓷職業大學
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