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全省大學生生物化學實驗競賽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全省大學生生物化學實驗競賽是經教育部高教司批準的面向大學生的競賽項目(高教司函[2010]13號)。 本次競賽的目的是激發大學生化學實驗的興趣和潛力,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推動化學實驗教學改革。 第二條原則 大賽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大賽的公益性、非營利性。 第三條 全省高校生物化學實驗競賽由國家高中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聯合協會承辦、協辦、主辦全國大學生物理競賽時間,省高校實驗數學教學研究會協辦。 具體工作受相關中學委托,由全國高等學校聯合會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數學學科組主辦。 第二章 競賽組織和職責 第四條 競賽組委會的組成 競賽組委會設秘書處。 第五條 競賽組委會職責 1、審查、修改競賽規程; 12、審查競賽方案; 3、確定獲獎比例及名單; 4、審查秘書處提交的預決算報告; 5、討論競賽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及其他未完成的事項。 第六條 專家委員會的組成 專家委員會成員由競賽組委會確定。 第七條 專家委員會職責 專家委員會主要對競賽提供學術指導,并對競賽中的學術問題進行仲裁。
專家委員會下設問題制定專家組和問題審查專家組。 制題專家組負責競賽題目的制定、評分標準的起草以及競賽題目的初審。 評審委員會負責比賽的評審和獲獎名單。 第三章 資格與申報 第八條 參賽資格 參加者為教育部批準的普通專科學校的中學生。 參賽者不得重復參賽。 第九條 參賽報名競賽每三年舉辦一次全國大學生物理競賽時間,以高中為基本參賽單位,各校區按照競賽組委會規定的名額選拔組隊,然后統一報名。 第四章 競賽方式和程序 第十條 競賽形式以體現團隊合作精神為原則。 各代表隊將參加基礎化學實驗、綜合及研究實驗題的競賽。 比賽采用現場實驗的方式進行球賽。 2 參賽高中負責本校中學生的組織工作,包括組隊、報名、賽前策劃等。 第十一條 競賽程序 1、主辦方發出競賽通知; 2、組成專家組制定題目,專家組提出競賽命題和評分標準; 3、參賽高中報考; 4、組成專家組進行評審; 5、參賽者現場比賽; 6、評審小組分組評審,提出獲獎提案名單; 7、大賽組委會審核獲獎名單; 8、大賽組委會公布獲獎名單并組織頒獎。 第五章獎勵第十二條競賽備賽銀獎、二等獎、三等獎為若干獎項,對表現突出的中學生可頒發特等獎。
向所有參與的中學生頒發參與證書。 第六章經費第十三條經費來源一、主辦單位向教育部、財政部申請支持; 2、參賽者報名費; 3、主辦方獨立籌集資金。 第十四條 經費使用 經費主要用于獎勵費、組織辦公費、場地及實驗設備費、宣傳費、專家答疑和評審費等。秘書處負責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并負責經費的使用。賽后向競賽組委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 第七章 宣傳溝通 第十五條 建設省高校生物化學實驗競賽網站,發布相關信息,交流競賽經驗,展示競賽成果。 第十六條 大賽組委會秘書處負責海報的制作和發放。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于大賽組委會。 4